反倒是把沈彻给气笑了,这玩意能和读书写字比吗?还先生夸她学东西快,这是把他当先生了?
她若不是个极其会演的,那便是个真读书读傻了的木头人!
林梦秋见沈彻不说话,以为他是无声的催促她动作快点,便咬着牙的去解他中衣的盘扣,纤细柔滑的手指从他的皮肤划过,勾起层层战栗。
沈彻的双眼彻底的黯了。
在她要下一步动作之前摁住了她的手指,“看看外衣上的东西。”
林梦秋刚下定决心,不论沈彻教她什么,她都要忍着羞耻的学会,突然听到这么一句,只得松开手去看搭在臂弯的大氅。
青褐色的大氅摸上去湿湿的,难道是夜里又下雨了?还是寒气重沾了雾气?等她摊开后才发现,刚刚摸到的地方颜色比周边更深。
准确的说,应当是红褐色。
她一下没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又摸了摸,湿湿黏黏的,是染了什么水渍吗……
林梦秋迷茫的把手指举了起来,这才看清楚。
是血!
不仅一处,而是大半的地方都被染上了鲜血。
“哦,我都忘了,你有病,怕是认不得这是什么东西,回来之前,我顺路去杀了几个人,今日累了,没空折腾你。”
沈彻不提醒她都忘了,她还在装病……
而且他为何能把杀几个人说的如此轻描淡写,就像是摘了几个果子一样轻松!
但夫君说这话的样子好帅,好霸气,呜呜,好喜欢哦。
沈彻说完,也不管她什么反应,双掌在轮椅扶手处运气一拍,便腾空落到了床榻上。
等他扯过床畔的里衣穿上躺下后,阴冷的声音才轻飘飘的传来:“以后你便住在这,至于睡哪自己想办法,什么时候学会伺候人,什么再上我床。”
说完弹指将屋内的烛火全都熄灭了,留下林梦秋呆滞的捧着那件沾满血的大氅,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
等等,夫君方才是什么意思,她是不是听错了。
以后住在这里?
幸福来的太突然,她有点反应不过来。
只要能待在夫君身边,每日都见到他,别说是没床睡,便是睡地上她也愿意。
当然,她现在还不能太过高兴,眼下最严峻的问题便是,今晚她要睡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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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彻睡得极浅,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惊醒。
可奇怪的是,昨夜睡得格外安宁,一夜无梦,醒来时天已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