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不能不要烦我了!”胡春海盯着眼前熟悉的面孔,反倒像是恳求似地说,“求你了,放过我吧。你喜欢我的书我谢谢你,但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
对面的女孩此刻一副爱怜的模样。这是个衣着普通,声音普通,相貌更是普通无比的女孩,毫无特点。
胡春海看起来就觉得这个女孩真的可怜又可嫌。尽管他很想约个炮,可对这种平庸至极的土炮一点兴趣也木有。
女孩果然家境也是普通的。她自从看了胡春海的书,便心中充满爱,她爱上胡春海了,觉得自己要永远得到他。
她本就是普通公司的普通职员,仅此而已,平时赚的钱也够用,毕竟她也不像很多花里胡哨的女人喜欢网购什么的。她把自己赚的钱一点点省出来,为的就是见胡春海,和他永远在一起。
胡春海是谁呢,她也配?可她可不能阻挡爱情!
她最后爱他爱到不能不见的地步,她为他偷偷在高档小区里装做闲逛几个小时;现在,她可以为他在五星酒店守候一夜!只是爱,这就是爱!
可这对胡春海来说简直是折磨了,他十分后悔老早在微博里说自己要去米国休息一下,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春海,”女孩满脸爱,带着哭腔说,“你不要发微博了好不好,我们在一起,找个没人的地方好不好?”
“我只是个普通人而已!”这是胡春海最喜欢用的解释,这次他言辞激烈了,“我说了我只是个普通人,你懂吗?我不过是正常上班下班的普通人!”
“你就是我的天使。”女孩柔身说道。
“您是白痴吗?我说了,你能不能不要纠缠我了?”
“可我想你……”
胡春海越来越觉得厌恶了,他甚至开始厌恶一切的女人。
他想,为什么她不能漂亮点呢,为什么她不能特别点呢?不发微博,找没人的地方在一起?笑话!成百上千万的粉丝等着自己的微博,没人的地方能赚钱,能住五星酒店?
“你滚!”胡春海大吼一声,开始狂跑起来。他终于忍不住说了句不符合人设的“滚”。
……
……
……
高好月喜欢上了秋百合,他很荣幸能和她在一个学校。
可他什么也不敢说。
他就是那种所谓内向和懦弱的人,不同与刘光荣的不得志与奋发图强,他是真正的孤僻的懦弱。
他害怕城市,害怕城里那些人,他总是自卑。
他觉得像真正的傀儡,平时目光呆滞,虽然偶尔也到什么小餐馆洗洗盘子什么的,可就跟机器人一样,原本黄褐色的皮肤也失去了光泽。
如果他还有什么优点的话,按照餐馆的老板娘的话说就是:老实。
可老实有什么用呢?
他服务的餐馆,他自己也不时去,倒不是因为大学课少了闲的慌,而是,他所在的餐馆也是所谓的工人农民的常住区。
他喜欢在这城市阴暗的穷地方闲逛,任何大城市都有这么一片地方,而且总是惊人的相似。
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声音,很亲切……
总是像幽灵一般晃悠几圈后,他就坐上末班公交车回去。
学校?无非就是一个窝而已。
他已经丧失了原本有的精气神,成绩也平平或者说直接属于中下等,可以说他平时没少学习,可某些方面,先天的也有后天的也不少,他就赶不上那些“城里人”。
由于他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与学习,他整个人几乎就不会有什么想法了,可还是要消遣,要娱乐。
怎么办?他会了抽烟,五块钱一包一天要个两包。
一天十块零花钱在高中时候也是极品了……
家里人可都指望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