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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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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阅ibn-taybah,&lso;ual-akhbār(cairo,1930),voliii,pp209‐213。

3al-suyuti,hnal-uhādarah(cairo,1321),volii,p255。

4参阅本书第97页。

1参阅rertzhan,thebirdfarabia(edburgh,1954)。

2telawrence,sevenpillarfwisdo(newyork,1936),pp269‐270。

3参阅本书第39和41页。

1见希罗多德《历史》,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665页,&ldo;他们(阿拉伯人)全都骑着速度决不比马差的骆驼。&rdo;‐‐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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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朋友罗马大将迦拉斯的见闻。迦拉斯在公元前24年曾经攻入阿拉比亚。阿拉伯的良马(kuhaylān)以健美、坚忍、伶俐、忠实等特征著名于世,西方人常以阿拉伯马为良马的典型。八世纪时,阿拉伯人经由西班牙,将马种传入欧洲,阿拉伯马的血统,就永远保存在柏柏尔马和安达卢西亚马的后裔中3。十字军战争期间,英国马因同阿拉伯马交配,而接受了新鲜的血统。在阿拉比亚,马是一种奢侈的动物,马的饲养和管理,已成了沙漠中人的一个问题。有马的人,就是有资产的人。贝杜因人进行劫掠的时候,必需迅速的活动;马的主要价值,就在于它能满足这种需要。马还可用于野外运动:比武、竞走、狩猎等。现在,阿拉伯人的帐棚里,遇缺水的时候,尽管孩子们哭着要水喝,家长可以充耳不闻,却把最后一滴水倒在水桶里,拿去放在马的面前。马固然是阿拉伯人最珍贵的家畜,但就游牧人的观点来说,骆驼却是最有用的东西。假使没有骆驼,就不能设想沙漠是可以居住的地方。游牧人的营养、运输、贸易,无一样不依靠骆驼。新娘的财礼、凶手的赎罪金、赌博者的赌注、酋长的财富,都是以骆驼为计算单位的。骆驼是贝杜因人忠实的朋友,是他的心腹,是他的养父和养母。驼乳可以解渴,驼肉可以充饥,驼皮可以做衣服,驼毛可以织帐棚,驼粪可以做燃料,驼尿可以当生发油,还可以做药。在游牧人看来,骆驼不仅是沙漠船,而且是真主的特赐(参阅《古兰经》16∶5‐8)。斯普林杰说得最好:贝杜因人是&ldo;骆驼的寄生虫&rdo;。1现在的贝杜因人,喜欢自称为&ldo;驼民&rdo;(ahlal-ba`ir)。穆西尔说,鲁韦莱部族的成员,在某种困难的情况下,差不多人人都喝过驼胃里的水2。在危急的时候,他们就宰一只老驼,或者把一条棍子插入某只驼的喉咙里,使它把胃里的水吐出来。倘若骆驼喝水后不过一两天,它胃里的水是勉强可以做饮料的。骆驼在阿拉比亚人的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阿拉伯语中,有一千多个名词,是关于骆驼的各个品种和生长阶段的,名目之多,只有宝剑的各种名称可以与之相比。阿拉比亚的骆驼,最能耐渴,饮水一次之后,在冬季能旅行二十五、六天,在夏季能旅行五、六天。骆驼是初期的穆斯林能征服四邻的一个因素,因为它能保证军队的机动性,使游牧民族对土著民族占优势。相传,哈里发欧麦尔说:&ldo;在骆驼繁殖的地方,阿拉伯人才能昌盛。&rdo;阿拉伯半岛,就骆驼饲养来说,依然是世界的主要中心。纳季德的马,哈萨的驴,阿曼的驼,都是世界著名的。在过去,阿曼和波斯湾的采珠业,某些地区的盐矿和骆驼饲养是主要收入来源。但自1933年开采石油以来,与石油业有关的各种广泛的活动已经成为最大的收入来源。哈萨的油田在世界上是蕴藏量最丰富的油田。

公元前十一世纪时,米甸人进攻以色列人(《士师记》,6∶5,参阅《创世记》24∶64),才把骆驼(就象马原产于美洲那样)从阿拉比亚的西北部传入巴勒斯坦和叙利亚。文献中提及骆驼,这大概是第一次1。公元前第七世纪时,亚述人进攻埃及,骆驼才传入埃及;公元后第七世纪时,穆斯林进攻北非洲时,又传入北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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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graphy,bkxvi,ch4,§§2&26。

3williarbrown,thehorseofthedesert(newyork,1929),pp123以下。

1见zeitschriftderdeutschenenl(ndischensells插ft,xiv(1891),p361,113。

2theannersandctoftherwalabedous(newyork,1928),p368参阅bertrathoas的文章,见theneareastanddia,nov1,1928,p518。

1参阅carletonson,caravan:thestoryoftheiddleeast(newyork,1951),p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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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贝杜因人的生活

阿拉比亚的居民,为适应土地的双重性,分为两个主要的集团:游牧的贝杜因人和定居的人民。流动的居民与定居的居民,二者之间,通常没有明确的界线。中间还有半游牧的人和半定居的人。一度是贝杜因的某些城居的人民,有时会现出他们的游牧人的原形;也还有一些贝杜因人正处在变为城居人民的过程中。定居人民的血液,常因游牧人民的血统而获得更新的机会。贝杜因人并不是无目的的、为漂泊而漂泊的吉普赛人2。贝杜因人的生活方式是人类生命适应沙漠环境的最好的方式。哪里有水草,他们就到那里去放牧牲畜,逐水草而居。游牧制度是内夫得地区的一种科学的生活方式,正如工业制度是底特律和曼彻斯特的一种科学的生活方式一样。城居的人民和游牧的人民,他们彼此间的作用和反作用,是自我利益和自我保存的迫切动机所促成的。城居人民,得天独厚;游牧人民,以坚决的态度,向他们索取自己所缺乏的生活资料,或以暴力掠夺,或以和平方法,彼此交易。他或做强盗,或做商人,或身兼二职。沙漠里的强盗和海洋里的强盗,有许多特质是彼此相同的。游牧人,作为一个类型来看,现在和过去完全一样,将来仍然是这样。他的文化模型,永远是一样的。变化、进步、发展,都不在他所愿意遵守的规律之列。他受不到外来的观念和风俗的影响,所以他的生活方式,仍然是他的祖先的生活方式‐‐住在用羊毛或驼毛织成的&ldo;毛屋&rdo;里,用同样的方法,在同一牧地上放牧绵羊和山羊。养羊、养驼、养马、狩猎和劫掠,构成他主要的职业。照他的想法,这些事才是男子汉值得干的职业,农业和各种工商业,是有损威严的。倘若脱离了那个环境,他就不是一个游牧人了。在肥沃的新月地区,有许多帝国灭亡了,又有许多帝国兴起来,荒凉的沙漠里的贝杜因人,却依然如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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