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一介御行乞丐,又市将偈箱中残存的纸札朝空中一撒。
「御行奉为‐‐」
对不住,实在是力有未逮‐‐
叮铃‐‐为悼忌死去的同侪,又市摇响了一声钤。
两位保重,抛下这么一句,又市步出了这栋位于朱引外围的弃屋‐‐
消失于江户的巷弄之间。
注1:日本传统纸牌游戏所用的牌。牌上印有和歌。竞技者用的牌仅印下旬,须按读牌者所读的上句,寻找对应之纸牌。
注2:日本用于神明之称号,指佛教神佛为普渡众生,而假借日本神明的姿势现身之意。
注3:为人带来灾祸或不幸的邪神。
注4:放置于庭院内,供休憩或乘凉用的细长座椅。多为木、竹制。
注5:即年关。
注6:商蛮指自印度或东南亚来航贸易的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兰陀则指荷兰,又作和兰、阿兰陀。
注7:江户、大坂等大都市中,设于各町内的民间警备单位。原本多由地主管理,后逐渐由百姓掌管。
注8:负责夜间巡逻警戒防范火灾者。
注9:一种自江户中期开始流行的绘本,采插画、小说交杂的形式,内容多为以夸张的幽默讽刺世事俗事。后发展成「合卷」,传承至明治初期。
注10:京都比叡山相传有七大不可思议之事,此处所列皆属其中。
注11:松尾芭蕉(西元二八四四~一六九四年),为日本江户时代前期的一位俳句诗人,被誉为日本「俳圣」。
注12:为番屋之长大家的下属。通常番屋采五人编制,大家下有二店番,其下又有两名雇员。
注13:江户时代负责维持城内治安之低阶夜警。主要工作为取缔及逮捕游民、监狱或刑场杂务、与协助处刑等。
注14:丑刻相当于今之凌晨一点至三点。丑三刻指丑刻进行至四分之三时,即约今之凌晨两点半。
注15:以高处作业维生的建筑工人,火灾时协助拆除房屋以防延烧。亦不时受邀于节庆祭典中表演特技,以娱观客。
注16:指车善七,为江户时代负责管理浅草一带非人的头目,采世袭制。
注17:幕府派驻于大名、名门、或朝廷中,负责监观是否有谋反意图的官员。
注18:指接受登记,并为非人头所管理之合法非人。
注19:人足寄场之简称,为一七九〇年设于江户石川岛之游民、轻度罪犯收容所。
注20:位于今新泻县佐渡岛之金山。江户时代后期曾有一千八百名游民与罪犯被引渡至此强制劳动,主要负责排放低于海平面之矿坑内的大量积水。
注21:非人有自我管理之义务,来自外地之野非人须依非人制道排除、逮补。遭捕者须被遣返原地,或受登记成抱非人,并加入当地非人组织接受管理。
注22:抱非人之法定居处。依法,抱非人须居于小屋,受非人小屋管理。
注23:逸为逃逸之意,无此阶级,此处乃指出逃之非人。
注24:见注16「车老大」。
注25:即愿人坊主。江户时代剃发素服,挨户行乞之伪僧。常徘徊市井,于自行许愿、诉愿后,开始向人乞讨钱米。
注26:公事宿为江户时期供诉讼者宿泊之处,并代为处理诉讼事宜,即今之代书,公事宿世话役为负责打理相关事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