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天宝拧着眉头,有些犹疑不决。
他们这个团队里,幸存者有十几个。
其中一大半都是于洪跃的手下,之前在酒店做保安,或者是酒店里的住客等等。
而谭天宝一方,包括他自己在内,只有区区四人。
三男一女。刑警队的一名手下阿黄,隔壁省办案的兄弟大头彪,以及出事前正好在酒店,与酒店财务交接的李琴。
李琴是警察局的文职人员,是财务科的三位副科长之一。
与酒店每月一次的结账,都是由李琴出面。
出事之时,她刚好交接完毕,那个酒店的财务会计是死是活她不知道,末日爆发的那一刻,她刚好走下电梯。
就在她绊倒在地,即将被丧尸咬死的那一瞬间,被于洪跃的一个手下给拉了一把,救出虎口。
之后遇到谭天宝,也就留下来,成了这个团队的一员。
而。
仅仅四人的警局成员,能在这个团队里占据主导地位,只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谭天宝手里有枪!
他是刑警队长,枪支是常年携带在身的。
除了这把手枪,以及两个弹匣之外,这个团队的主要武器,基本都是棒球棍,以及厨房里找出来的一些菜刀,和消防器材中的斧子。
正因如此,所以于洪跃在确定警察局内部已经没有幸存者之后,便打起了枪械库的主意。
“谭队长,于兄弟说的……不无道理,至少我们手里有了武器,才能自保!”旁边,脑袋特别大的大头彪犹豫了一下,看着谭天宝说道。
他神色畏畏缩缩的,显然是还没有从末日爆发的风浪中醒过神来,亦或是担心自己的家人,看起来颇为憔悴。
“是啊队长,可以的话,我还是想把我的枪带着,不然太没安全感了!”
大黄隐蔽的扫了于洪跃一眼,跟谭天宝说道。
他跟谭天宝共事多年,说话自然没有其他人那般客气,十分熟络。
至于穿着警察制服的李琴,则是静静的坐在一边,伸手挽了一下耳旁的秀发,没有发言。
她面容有些枯槁,显然是这几天的营养没跟上。
而于洪跃这边的人,全都是目不转睛的盯着谭天宝。
谭天宝没有说话。
他抬起头,收起枪支,面对众人的目光环视一圈,最终狠狠一点头。
“好!”
“我答应你们。”
“不过有言在先,那是国家财产,只能算是暂时为了咱们自身安全借用,而且每人只能拿一把枪械,三个弹夹,如果你们同意,我就带你们去,不同意的话,这事儿以后也不要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