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试着找一个合适的机会,但遗憾的是机会看起来都不太合适。
比如有时候她们早上一起出去遛狗。
她们给那只狗取名叫欢欢,算是正式在这个家里挂上名。
欢欢性格非常活泼,熟悉了环境之后长得飞快,哪儿都想去闻一闻踩一踩。两个主人原先并肩走在小区林木间的小路上,不一会儿其中一个就被迫偏离原本的轨道。
“欢欢!不许踩水!”林星月试图把狗从路边草丛拽回来。
前不久刚下了一场大雨,到处都是蓄满了水的小水潭,她们试图在石板路上走,但小狗总是对水坑有种莫名的偏爱。
林星月猝不及防,跟着被溅了一身泥水。
旁边路过的幼童指着狗大声尖叫,想要上来摸摸,林星月也就顾不得脏,连忙将小狗抱到怀里退到一边。
于是赵明琅一句“我喜欢你”就卡在喉咙里,连说出来的机会都没有。
再不然就是相亲节目的拍摄上,她在她们私下相处的时间里,将林星月叫到无人的角落,清清嗓子说有事要跟她说。
“我喜欢你。”这样的话说出口不再那么不容易。
林星月第一反应确实转头找镜头。
在没有看到摄像机和摄影师的时候,她浅笑着回了一句同样的话。
但紧跟着就是另一句:“不过现在好像也没有拍摄,不用那么敬业吧。”
听起来就像是单纯迎合做老板的那个人的行为而已。
当然也不是没有更正式一点的场合。
比如早餐后,晚餐后,偶尔提前下班顺路去接兼职的林星月的时候。
她们也会花一点时间单独相处散步,就像普通的室友、甚至是家人一样相处。
林星月从不介意跟赵明琅分享自己的日常,但唯有“喜欢”二字她从不当真。
赵明琅久违地感觉到了头疼,甚至是烦躁。
不久后莫遇霜便又在半夜接到了赵明琅的电话。
这一回莫遇霜倒没有在睡觉,而是在一个派对上,男男女女在宽敞的房间里闹成一团,莫遇霜左拥右抱着漂亮的小鲜肉,手里抓着酒瓶,喝到上头,听到手机响也没多犹豫就接了放到耳边。
赵明琅清冷的声音与这群魔乱舞的背景音格格不入。
“我说了,但是她不信。”
莫遇霜脑子混沌着,拿开手机盯着来电显示看了好一会儿才将声音和名字对上号,又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赵明琅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真跟她告白了?”莫遇霜忍不住笑起来,“她为什么不信?”
“觉得是玩笑,或者没听到之类的。”赵明琅并不是那么确定。
“你告白了几次?”
“大概五次,算得细一点就是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