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他表面上在各方势力的夹缝中艰难求存,暗地里却在文帝的支持下,为迎接瑞王的凯旋而汲汲营营,发展了一股坚不可摧的暗中势力。
那,是瑞王的最后一张底牌。
两个月前,瑞王经历了一场三皇子的暗杀,受了严重的伤。
昏迷了三天,他这个将全族身家性命,都跟瑞王死死绑在一起的老臣,都已经洗净脖子在家等死了。
好在赵天泽带来的神医能耐,愣是把瑞王从阎王殿拉了回来。
瑞王醒来后的头一件事,就是把他叫到床前,屏退左右,珍而重之地嘱托他南下,这一趟的任务,就是教导一个黄口小儿。
他万分纳闷,现在和三皇子的较量,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
他作为太傅,最该做的是留在瑞王身旁,和他共同进退。
可现如今的瑞王,更信任凭空出现的赵天泽,对他这个恩师,早已经不像小时候那般信任,中间缺失的那十几年,不是轻易可以弥补回来的。
也不能说防备,但就是隔了一层。
他费了一番心思,总算打听到了一些隐秘的传闻,瑞王这次受伤,伤到了子孙根,往后再也不能有后了。
而自己这次的教导对象,也就是那个黄口小儿,是瑞王留在世上仅有的一滴血脉。
这可是关乎社稷和万千百姓的事儿,他二话不说就递了告病的折子,扮作个郁郁不得志的老头,隐姓埋名不远千里,来到这座县城,距今已经半个来月,今儿总算见着正主了。
来的路上,他还心存怀疑,皇家血脉可不是小事,不容有失,万一混淆视听,那他就是千古罪人。
这会儿一见着苟长平,啥怀疑都打消了,因为他和小时候的瑞王,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怎么假的了?
看这娃子身上穿得齐整干净,料子虽说不算多名贵,却也能看得出来,这陆姓夫妇是真心疼爱这个娃子的。
更重要的是,这娃子教导得很好,虽说看着有些皮实,但唇红齿白,眼神清正,言行举止更是大大方方,对比他小的弟弟妹妹也颇为维护,不比当年的瑞王差到哪儿去。
看来,大纪朝不愁后继无人。
只是,现在三皇子反扑得厉害,在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之前,他一定要帮小皇孙掩藏好身份,半点儿意外也出不得!
他混迹朝堂已久,早已练就喜怒不形于色的功底,虽说心里翻起惊涛骇浪,面上却丝毫不显。
陆文且笑着摇摇头,自豪中又带了丝伤感道:“回李老,这是我兄弟狗顺的儿子,叫苟长平。”
“不过,和我亲生儿子差不多,唤我们干爹干娘。”
“长平,快向这位李阿爷问好。”
这几天,苟长平看到陆知义这个童生大哥哥的威风八面,走到哪儿都有人朝他摇大拇指,心里是羡慕又崇拜。
现在,众人的目光,好不容易从大哥哥的身上移开,聚集到了他的身上,自然要尽力表现。
他站得笔直,小脸因激动而有些发红,学着刚才大哥哥的样儿,朝李老深深地做了个揖,脆声道:“李阿爷好!”
“哎!好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