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慵坐过来打招呼,又点了一些烤串和啤酒。
三个年轻人,吃吃喝喝一顿烧烤,友谊就这么建立起来——这就跟两个女生互相夸对方的包包好看而建立起深厚友谊的道理是一样的。
钱若土喝的有点上头,嘴上开始毫无遮掩,一股脑把小时候那些事都抖落出来:“怪不得刚看你有点眼熟,合着小时候那留名怪就是你啊!”
“长大后跟小时候一样帅啊!”
季慵眼皮一抽,看着周自横:“……留名怪?”
他清清楚楚记得,自己没留名字,虽然他本来想留来着,被周自横给打断了。
周自横:“……”
当时季慵确实帮两人打跑了那群小混混,但比较骚的是,人家做好事一般不留名,但他恨不得把名字贴在脸上,昭告天下,不过当时被周自横一句话给拦截了就是。
季慵凑过来的时候还带着淡淡的酒气,扯着周自横脸蛋,气到笑:“合着我小时候路见不平英雄救美,回家时候一身伤,就被你这小王八蛋喊成留名怪?没良心。”
周自横任他捏脸,乖乖巧巧坐在那里,他一不吃串二不喝酒:“我没见过做好事还主动把名字报出来的。”
原来小时候就这么骚,雷锋精神都白学了。
季慵哭笑不得:“不行,我太亏了,我没留名,你也没记住我,就我一人记这么多年。”
“这样吧,你亲我一分钟,咱们扯平。”
“……”
“其实我记住了。”周自横从对方碗里夹过来个土豆片,毕竟这些油大的东西他也吃不下几种,“当时是我跟钳子还不认识,看他被按在地上揍挺窝囊,结果自己上了之后才发现窝囊是对的。”
季慵没忍住笑出声。
“那些拳头打在身上太疼,缩在一起才能减轻疼痛。”周自横一下子被拉入了回忆里,“早知道就让你把名字说出来了。”
如果我知道自己会这么喜欢你的话。
季慵:“所以说,缘分真的妙不可言,不过我当时也是有私心的。”
周自横挑眉:“哦?什么私心?”
“其实我当时把你当你小女孩来着。”
“……”
“所以说你赢在了美貌上,不然我可能冷漠的走开。”
“……”
呵,男人。
这么一说小时候确实有不少人把周自横当作女孩子,小学还有男生特意把他约出来递情书的,当来后来他把那个男生打了一顿后就剃了个小光头,在那之后就没人敢接近他了。
是个狼人。
“哎,老周,你……”季慵可能被这几瓶啤酒给灌得脑子不清醒,“你穿过女装吗?”
周自横:“你找死吗?”
季慵臭不要脸:“别嘛!老周,要不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