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计划和现实不久就有距离了。虽然某些出名的纳粹党人转入地下,但在1945年9月美占区已有六万六千五百人被拘禁,同年年底,英占区有七万人被拘禁。另外,从1945年5月到1946年9月之间,在英占区有十五万六千人被撤职,还有八万六千人申请到具有禁止性质的部门工作而遭拒绝。对有关必须撤职和是否撤职尚待斟酌的指令应如何解释,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如找不到适当的人来代替时,纳粹党员可以留在关键岗位上,这些问题都发生了困难。7月份,美军某一司令部发出一道命令,规定从所有这类关键岗位上撤销纳粹党员的职务,一律改为斟酌执行而不是强制执行。这分明违反了参谋长联席会议第一○六七号指令的规定,而巴顿将军却把纳粹党员和非纳粹党员的关系同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的关系进行类比,认为拒绝执行非纳粹化的指令175是正当的。多亏在德国的美国新闻记者们直率的报道,结果在10月间把他撤了职。有两个独特的案件引起了纷纷议论,一是法格茨先生被美方任命为不来梅市的市长,然而他曾经当过纳粹省长的柏林代表;一是原来由美方任命的科隆市市长,由于他同国社党有瓜葛受到了抨击,在10月间被英国人撤职,理由是他在处理住房问题上没有尽到责任。他的名字是康拉德&iddot;阿登纳。这个事实正清楚地说明订下这么一个严格的标准,缺点是不少的。美军当局有好几个月拒绝把在美占区内负责运输业务的纳粹党员撤职,理由是这会引起运输瘫痪,可是当克莱将军在1945年12月间坚持把运输业务移交给一个在他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的德国管理局来管理时,撤职的决定就执行了,并没有造成什么灾难。在英占区,粮食和农业管理处比较成功他说服其上级相信在面临当前粮食匮乏的情况下,不可能冒着供应脱节的风险而撤销纳粹粮食采购机构(中央农业管理局),尽管从农民征购来的粮食不足,有时据说是由于担任这项工作的德国人不可靠。盟国专家们拒绝十分严格地实行非纳粹化,也是十分自然的,因为这意味着用业务比较生疏的新手去代替受过训练的熟手,纳粹官员并不是那么一下子就会暴露出他们的缺点的:不善于找出马脚的盟国军官们碰到显然和他们同样类型和同样背景的人,就感到为难了。
为了解决鉴定纳粹党员的问题,盟国设计出一种个人问题登记表(fabon)。如果这件事做得有些近乎是酒楼茶肆中的开玩笑,那么缺点不在于这件事本身(其目的不过是搜集判断个人情况的证据),而在于不可能立刻建立起一个制度来处理这些材料。正如前面已经讲过的理由,一位军政府官员在某地呆过一个相当长时期的是例外,而新来的人每每感到难以发现他们的前任做了些什么,更不要讲为什么要做的理由了。所以德国人只得填写一连串的个人问题登记表,向每一个新来的当局递送一份,指望能有一个领导人给他们定一个确定的和公认的类别。他们的希望每落空一次,他们对盟军这种176办法的信念就减少了一些。然而在集中研究‐‐实际上就是通过四方谈判‐‐制订一种程序并把适当的指示传达给地方官员们以前,地方官员们对于个人问题调查表,只是向身边的公安和反间谍部门的同事们征求一下意见,以便决定暂时让这个人留在原来的岗位上或任命他担任另外的职务有无危险。而负责回答这类问题的官员们在作出回答时所掌握的证据又极不充分。个人问题调查表本身漏洞很多,很容易让填写人弄虚作假;为了堵塞漏洞,把表中提出的问题逐步增加到多至一百三十三项,盟国官员中会讲德语并熟悉德国情况的又为数很少。大多数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又不得不担负特殊的任务,于是非纳粹化的问题就照例交给那些在美国或英联邦各国公安警察部门任过职的人。如果说指导谁该撤职的原则并不总是很呢确的话,那么指定由谁来补缺的原则更是儿乎不存在了。最省事的办法是征求德国人的意见‐‐但是妨碍盟国官员作出判断的那些因素,也同样妨碍他决定应听取哪些最好的意见。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挑拨是非,飞短流长和耍弄阴谋就极为盛行,或者是让那些嘴巴灵巧又善于看风使舵的人、道貌岸然的反动派或者可以冒充不关心政治的保守分子占了便宜,那就不足为奇了。
在最初几个月,俄占区的情况似乎也没有多大出入,虽然那里成立了反法西斯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活动又受到了支持和鼓励、因而使得征求德国人意见的问题大大简化。俄占区把非纳粹化的责任交给德国人担负的甚至比美占区还要多。俄国人并未有计划地把共产党员都安插在所有重要岗位上,而且能够毫不踌躇地任命那些估计会被他们视为资产阶级反动分子的人去任职。俄国人用什么人是根据他们对某个人能不能唯命是听的估计,但是也让人明白无误地知道如果不中他们的意,处置起来是毫不留情的。正如一个俄国人向一个德国人所说的那样:&ldo;因为我们不大可能在政治上受影响,我们敢于尽量利用纳粹分子的聪明才干。对于你们来说情况就不同了。&rdo;因此,他们起用马克格拉夫为柏林市警察局长,让施泰德勒在他们的经济管理机构中任职,让贝希勒当勃兰登堡州的内政部长,此外还使用了代表纳粹政权在巴尔干各国多次进行外贸谈判的兰德韦尔、第三帝国首屈一指的机车工程师奥赫尔和坦克专家奥古斯廷。法国人同俄国人基本上差不多,原则上不信任一切德国人,但是却认为,通过接触,就能识别谁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工作靠得住。所以法国人对于纳粹分子的经历不是那么挑剔的。177然而原来的意图是在四国共管的基础上统治德国,为此,在非纳粹化方面如在其他方面一样都必须拟订出共同的方针政策。拟订这种政策的第一步已在波茨坦协定第二部分第三、第五、第六段中有所规定,而这些规定又是参谋长联席会议第一○六七号指令所体现的政策的继续。第二个必要步骤就是根据经验拟订出更详细的有关逮捕和撤职的类别。内务和交通管理局进行了这顶工作,因而在1946年1月盟国管制委员会颁发了第二十四号命令,这项命令不过是把美占区和英占区业已实施的政策略加修改而已。它对被逮捕和撤职的人最后怎样处理的问题仍无规定。1946年10月颁布的第三十八号命令中有四国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而这个方案基本上代表了美英双方准备采取的方针。但是在此项命令颁布以前,无从着手对非纳粹化问题采取最后行动,结果使得成立必要机构的问题在占领的头十八个月里实际上挂了起来,尽管法国人和俄国人在起草有关法律过程中都运用各自的影响力求条文规定从严,然而他们对已经制定的法律并不认真对待,这就使得情况更加难以令人满意。英国议会对这一结果的批评是不合情理地过于严厉的,正如当时海因德所解释的那样,为了应付法国人和俄国人,英方曾经不得不作出很大的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