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韦斯特马克对土著社会的研究,姐妹共事一夫会是男女双方共同的愿望。对男方来说,众妻子本来都是姐妹,嫁过来之后自然会和谐相处,不会争吵,甚至聘金也会节省不少;对女方来说也是一样的,和自家的姐妹相处总要比和外人相处容易得多。这对孩子也大有好处,如果孩子的生母死了,会有母亲的姐妹来照顾他,使他不致落入完全陌生的继母之手。
在所有民族中,除了姐妹共事一夫之外,还有母女共夫、姨母和外甥女共夫的现象,都是出于相似的考虑。“朱诺认为,在聪加人中,‘人们之所以对妻子的妹妹或外甥女情有独钟,很可能是出于下面的原因:当一个群体认定他们的女子在另一个群体中可受到善待之后,他们就愿意与那个群体亲上加亲。他们认为,在结婚这种凶吉未卜的事情上,应当重视以前的幸福婚姻所提供的担保作用。’”477
风俗渐渐演化为制度,细节上的规定也往往越来越明确。根据公羊家的说法,诸侯结婚,一娶九女。嫡夫人和左右媵各有姪娣(姪娣,从辈分上说是正式新娘的侄女和妹妹478),分别来自三个同姓之国,每国出三个女孩子,一共九个。479——话虽如此,但首先这“同姓之国”只是从原则而言,实际上也有例外,虽然从《左传·成公八年》就说“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但也有学者怀疑这是刘歆篡改进去的内容,并非《左传》原文,因为从金文证据上看,异姓之媵也是有的。480
这个怀疑是否成立,不大好说。以作为金文证据之一的许子妆簠为例,铭文有“用媵孟姜、秦嬴”,孟姜是许国姑娘,姜姓;秦嬴是秦国姑娘,嬴姓。郭沫若和谢维扬都理解为这两个异姓姑娘同嫁一国,如此就给“同姓媵之,异姓则否”的说法提出了反例;李仲操则认为铭文这里表现出的是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即“换亲”,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许国把孟姜嫁到秦国,秦国把秦嬴嫁到许国。481
换个角度,“同姓媵之,异姓则否”,抛开金文不提,从常理也能看出一个问题:如果是大姓,这还好办,如果是小姓,到哪里去找同姓诸侯?蔡锋就曾经提出过这个质疑,连带还有质疑之二:如果小国嫁女,同姓大国来媵,那么,媵者的地位反而低于正式的新娘,这不是违反等级制度么?蔡锋由此深入,干脆否定掉了媵妾制度的存在,认为媵妾制度纯属汉儒的乌托邦想像。482
孰是孰非,殊难论定,再看所谓一起嫁过来的“三国九女”,这“三”和“九”被何休解作实数,理论依据是“九”是最大的阳数,483说得通俗一些,阳数就是奇数;而据汪中与刘师培的考证,古籍用“三、九”多非实指,484将其理解为一群人也就是了。那么,为什么要娶一群,而这一群又都得是同姓女子?在这个问题上,公羊专家何休和左氏专家杜预意见基本一致:之所以女人多,是为了让她们多生儿子;之所以都要同姓,是顾虑到“三个女人一台戏”,如果大家都沾亲带故,这出戏的火药味应该就不会太浓。485
考虑不可谓不周详,但细想一下的话,其理由未必成立:这些女人们虽是同姓,可毕竟社会大了,同姓的姐妹侄娣和部落社会里姐妹共事一夫的情况形同而实不同,如陈筱芳对媵妾制度的质疑:“他国陪嫁的‘左右媵’及其各自的侄娣,又怎能同甘共苦?三国九女,岂不形成三足鼎立之势?”486——这一质疑确实顺乎人情,陈也是否认媵妾制度之真实性的,考证春秋之媵只是陪送臣妾财物,虽然侄娣从嫁,尽管确有其事,却不称为媵,何休那些汉儒对媵制的的描述只是“嫁接想像之物”。487
众说纷纭,无论如何,诸侯身边的女人很多,这倒是毫无疑问的。就算她们都讲同姓之谊,有一点肯定明确:必须论资排辈,分清高低贵贱。比如前文《公羊传》所谓右媵、左媵等等,大略相当于后世的大姨太、二姨太,其他女人也要按身份地位等而下之地排列下去的。
排座次直接关系到继室问题。理论上说,元妃主治内务,是所有姨太太们的最高领袖。万一元妃死了,姨太太们就会陷入群姨无首的境地,所以必须要有继任才行。一般来说,这个继任既非丈夫指定,也非民主推选,而是论资排辈。虽然论资排辈历来都不被认为是一种好政策,但它至少是一种最稳定、最少麻烦的政策。
鲁国的情况是:元妃孟子死了,于是,姨太太中身份最高的声子便作了孟子的继任。——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继任或许仅仅继承了元妃的岗位职责,却不能继承元妃的名份,所以杜预用的词是“摄治内事”。以此来看,作为继室的声子是鲁隐公的生母,所以鲁隐公不应该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但鲁惠公如果没有嫡子,事情还要另说。
杜预把“继室”当作名词,而杨伯峻统计:《左传》里一共出现过四次“继室”,都当动词用。这四个例子中,有一例是晋平公的齐国姨太太少姜死后,齐侯还想再嫁个女儿接替少姜,没想到这位姨太太的接班人却被晋平公娶为夫人(即正妻)。488——这个例子还揭示了周人婚姻风俗的另外一面:女主角可以换,但两大贵族的婚姻关系还要维持到底,这毕竟政治婚姻。489
那么,晋平公这个例子是否意味着媵妾也可以升为正妻?——似乎没这个可能。少姜虽然是姨太太,但晋平公的正妻之位其实一直都在空缺着,所以,少姜的接替者虽然从表面上看是接替了少姜之位,但实际上一过门就作了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