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哲认同瞿说而继续考证:周代的爵位制度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在商代就已经有了侯、甸、男等封爵,周初大概就继承了下来。在西周的时候,爵位有侯、甸、男、采、卫等等,到春秋时代才是公、侯、伯、子、男。而与爵位制度密切相关的是一种被称为“服制”的东西,古人有“五服”和“九服”两说。这个“五服”和表示亲属关系的“五服”可不是一回事,而是对地理行政区域的划分。王说:“五服”和“九服”恐怕都说的不对,实际可能只有二服,即内服和外服。
内服和外服,这里的“服”字原是“服役”之意,而在周初,内服即“甸服”,是指王畿(围绕周王室的中央直辖区大约方圆千里之地)之内距王都较近的诸侯国,是给周王室供应祭祀和食用的粮食的,比如晋国、郑国、虢国,都是甸服;外服即“侯服”,是指王畿之外分封的侯、伯等等诸侯,比如齐国和鲁国。“‘甸服’在王畿或近于王畿,王朝所赖以食者,而‘侯服’在畿外,为王朝所封,用以藩屏周室。《国语·周语上》谓:‘邦内甸服,邦外侯服。’这与我们上面所说的西周二服制是一致的。服制是诸侯为周室服务的方式和内容的不同规定,而不是地位等第之差异。在西周分封制度中,大概以侯的地位为最高。”700
从上述可知:鲁国的国君即便具体爵位暂且不论,但鲁国确是属于外服(侯服)的,其建国的主要目的是要藩屏周室。——虽然王对五等爵的看法与傅斯年相左,但他对“侯”的考证却大有和后者的相通之处。而内、外服之制度早见于《尚书·酒诰》,其中描述的商代情形大体也是这样,701这使我们由此而可以向前再追溯一步。
另外,童书业对五等爵曾做过如下一个归纳:
公:周王室王畿之内的诸侯有周公、召公,周室尊亲及与周天子关系比较密切的也称“公”,比如虢公、虞公。宋国是殷商之后,是客人的身份,所以也称“公”。
侯:较大的诸侯国都称“侯”,比如齐、鲁、卫、陈、蔡、晋。
伯:王畿内外小国之君有称“伯”的,比如郑伯。
子:蛮夷之君皆称“子”。
男:是华夏小国诸侯之称,与“子”相近。
童认为所谓五等爵实际只是“侯、甸、男”三等爵,和殷商的制度是一样的,其中的“甸”也就是“伯”。“侯”大约就是最大的诸侯,“伯(甸)”次之,“男”最小。而“公”是一种尊称,并非爵位,诸侯在自己的国内也都称“公”;“子”是“不成君”之称,所以称“子”的尽是蛮夷戎狄的领导人,而“子”的地位和“男”相近,所以孟子才说“子”和“男”在同一个等级上。702
诸家研究虽然各有说法,有同有异,但大多总要承认春秋时代之爵称是很有些混乱的,称“侯”的也常称“伯”、称“子”称“伯”的还有自称“伯男”之例,如果再联系到孔子微言大义的褒贬,那就越发复杂无比了。
而公羊家还有另外的解释,比如董仲舒从《公羊传·桓公十一年》“《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发挥说:周代的爵位有五等,《春秋》的爵位分三等:伯、子、男合为一个等级。703孔广森也说爵分三等,但西周时是公为一等,然后是侯爵和伯爵为一等,第三等是子爵和男爵,到春秋时有了变化,伯爵和子、男同为一等了。704
事情越来越复杂了,如果对头衔的说法不一,就很难迅速判定孔子的微言大义到底何在了。至于鲁隐公,按照传统五等爵的说法,他应该是侯爵,但在鲁国国内大家都尊称他为“公”——“公”既是尊称又是泛称。据杨宽考证,这一类的称公之法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刘时代。公刘之“公”,既有人说是爵位,也有人说是称号,当以称号为确。从公刘之后,周人的领导者有公非、公叔祖类、公亶父,都是“公”字打头。另一方面,周族创建国家始于公刘时代,两相联系之下,“公刘之称‘公’,该是当时周族人对国君的尊称”。705这种称谓方式自然而然的延续,或许正可以解释鲁隐公等诸侯国君于国内称公的现象。
(2)王爵与周班:是爵位等级还是被授予爵位的次序
大致可以确定的是,爵位是和分封挂钩的,而分封是和封建制度挂钩的。“封”字早在甲骨文里就已经有了,像草木之形,金文也有写作像双手植树的样子,意为树林为界。而“封”与“邦”本是一字之分化。706从这里来看,国家原本就是一种划地盘的行为,如果再作追溯的话,这种领域行为动物也有——最常见的就是狗在树下小便,用自己的味道和自然标志物(树或者电线杆)来划定自己的地盘,是动物的一种本能。胡厚宣《殷代封建制度考》从甲骨卜辞考证,认为封建制度从殷商的武丁时代就已经有了,斯维至追溯到更早,“由于胡先生的文章是只以甲骨卜辞所见的情形为根据的,所以他很审慎地从武丁说起。但是解放后我们已发现先商文化和早商文化的地下遗址和器物,可以充分证明至少成汤灭夏以后已经建立国家,因此我们不妨推断封建制度开始于成汤灭夏以后。”707
从“建立国家”到“封建制度”,这一推断似乎显得步子稍大,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据李雪山《商代分封制度研究》,“分封”一词最早见于《左传·定公四年》,不是两个字连在一起,而是分开来用的,语法都是:“分某人以……,封于某地。”分人、分物、封土地,也即“授民授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