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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1页)

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春秋大义可以用上。据《后汉书·丁鸿传》,丁鸿从小学习《尚书》,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在父亲死后,他想把承袭爵位的资格让给弟弟,于是留了一封信,偷偷跑了。丁鸿跑到了东海,遇到了老同学鲍骏,丁鸿怕身份暴露,便装成陌生人的样子。但鲍骏拦住了他,责备道:“当年伯夷和季札逃跑是因为遭逢乱世,可你因为兄弟之间的友爱之情而放弃了皇帝赐给你父亲的爵位继承,你这样作对吗?”鲍骏援引了一条春秋大义:“《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1551

鲍骏的这个说法,出自《公羊传·哀公三年》。这是卫国的事,卫灵公的太子蒯聩不大成器,流亡到了国外。卫灵公想立庶子子南继位,但子南拒不接受,后来等卫灵公死后,卫国人便立了蒯聩的嫡长子辄,也就是卫灵公的嫡孙。(这和建文帝的继承情况比较相似,建文帝的父亲朱标是朱元璋的太子,朱标早死,朱元璋曾想过改立燕王朱棣,最后还是立了嫡孙。)

这个继承顺序合法与否?按照“殷道亲亲”的传统,太子蒯聩如果不在,同母弟应该接班;按照“周道尊尊”的传统,则是太子的嫡长子接班。所以辄的接班是符合“周道尊尊”的义理的。

辄在即位之后,亲生父亲蒯聩在外国势力的帮助下准备回国夺权——历史上我们看惯了儿子弑杀君父的,但这回是父亲要夺亲儿子的权,于是问题就出现了:从正义性的角度上讲,辄要不要服从父亲的命令把君位让出来?

事情很凑巧,孔子这时候正好就在卫国,《论语·述而》里的一段对话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冉有和子贡聊天,冉有问道:“你说咱们老师会支持卫君吗?”(冉有说的卫君,就是蒯聩的儿子辄,这时候已经即位为君了。)子贡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我去问问老师。”

子贡见了孔子,问了一个和时局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老师,您觉得伯夷和叔齐是怎么样的人?”孔子回答说:“他们是古代的贤人。”子贡又问:“那他们互相推让君位而双双逃跑之后可有什么怨悔之情吗?”孔子话:“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子贡找到冉有,对他说:“咱们老师是不会支持卫君的。”1552

子贡这是借着伯夷和叔齐的问题探知了孔子对卫君辄的态度。伯夷和叔齐是兄弟相让,蒯聩与辄却是父子相争,孔子既然认同前者,自然就不会认同后者。1553

但是,孔子不支持卫君辄,难道会支持蒯聩吗?当然也不会,最大的可能就是孔子两边都不支持——如果他能看到后来的靖难之变,对战争双方或许也会持同样的态度。但是,这只是一个道德上的态度,在操作层面派不上太大的用场。当下的问题是:作为父亲的蒯聩不会收手,作为儿子的卫君辄也不会让位,如果一定要解决其中的正义性问题,应该怎么作?

这又是经学上的一大辩题,《左传》学派与公羊学派各执一辞,前者认为卫君辄子拒父命,大逆不道,后者认为这时候拒绝父命是一点不错的。1554

子拒父命,大逆不道,这个说法容易理解,公羊家的说法又有何依据?《公羊传》给出了这样一条原则:当父亲和祖父有了矛盾冲突,应该听从祖父的,这是顺乎父子之道的;当家事与王事发生了冲突,应该让王事优先,这是顺乎尊卑之道的。1555——前述鲍骏援引的“《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就是出自这里。

这是一则很有政治实用性的指导方针,给出了一个切实可依的规矩。父子兄弟之间,杀也不对,让也不对,只有符合规矩才是对的。被鲍骏援引的这个春秋大义,一样也可以拿给建文帝来用——“《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建文帝与燕王的叔侄关系可以被当作家事,而两人之间的君臣关系却属于王事,那么,当家事和王事起了冲突,自然要把握王事优先的原则。(孔广森于此则重作阐释以维护父子之道,及至晚清,这条经义又在公羊学内外再起纷争,此不细表。)

还有一条经义可以援引,就是《榖梁传·文公二年》的“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春秋》之义也”。这句话的背景是鲁国搞祭祖,把僖公的神主牌位升到了闵公之前——僖公和闵公都是庄公的儿子,从辈分上说,僖公是闵公的庶兄;从即位次序上说,僖公是闵公的接班人。于是牌位该怎么排次序就成了一个问题:是把哥哥排在弟弟之前,还是把前任国君排在后任国君之前?《榖梁传》是支持后者的,这就是把君臣大义放在第一位,把血缘关系放在第二位,也就是把“尊尊”放在“亲亲”之前。1556(这条经义还曾被牟润孙作为《榖梁传》晚于《公羊传》的佐证。)1557

如此多的春秋大义可供援引,但是,建文帝选择的是“缓追逸贼,亲亲之道”,这一来,事情便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下去了。

从胜负角度来看,“缓追逸贼”也不是不可以,但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追贼的这一方一定要有必胜之势才行。周公当初平定管、蔡之乱,这事常被前贤们拿来对照郑伯克段,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周公打赢了;前贤们在《春秋》的“克”字上煞费苦心,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郑庄公打赢了。那么,如果周公和郑庄公都打输了,那可怎么办?那又该给经学家们增添多少困惑?——前文讲过赵鹏飞《春秋经筌》就曾提出过这个问题:所谓“克”,是胜之之辞。如果郑庄公没能克了叔段,叔段就会克了郑庄公。《春秋》记作“克段”,是表现叔段的强暴,并为郑庄公的胜利而称幸。假使结局相反,叔段克了郑庄公,大家对经文又该如何作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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