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那只白痴狸猫时,她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却依然没有哭泣。
于是我把她捡了回家。
xx年xx月xx日
商业界的大新闻,林氏转危为安,小公主林维维即将下嫁江氏集团的下任年轻继承人。
狸猫很专心地读着那篇报道,最后抬起头来对我说,维维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美。
xx年xx月xx日
始终没有得到,那个人的心,不在这里。
惆怅和苦闷,只为得不到。
xx年xx月xx日
从此以后,我要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因为我正被人通缉中……
恨极那只没心没肺的怪物,竟用那样的手段去劫新娘!
更恨那个死心不息纠缠不休的混蛋,让我一再出丑!
终于知道,她居然陷得那么深,对林维维的爱,早已经超过了当年对我的迷恋。
总以为她心里有我,迟早能回到过去。
然而过去终究过去。
我不会祝福她们!
xx年xx月xx日
没有预料中的成为头条人物,相信是那个人用财权压下了一切。但我已经决定离开这座城市。
温来送行,骂狸猫不念旧情,将我置于如此不堪的境地。
不过是当众被强吻,也不算是伤天害理的事。
若不是引起那么大的骚动,她也无法趁乱带着新娘离开。
发生这样的事,有个人,比我更加抓狂。
想想都觉得可笑。
人生果然是一出闹剧。
已经不想去猜测那两只白痴现在到底如何,我必须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
这本日记,我不带走。
埋葬我的过往,它就是墓志铭。
再见。
番外人鱼之歌
如果你突然感到不自觉的哀伤,那是因为人鱼在唱歌。
我很喜欢问交往的对象同一个问题,就是:你喜欢我什么。
至今和我交往过的人已经十个指头都数不清,可想而知答案有多么的丰富精彩。
茫茫人海中,我第一眼看见你时就已经心动,于是便这样喜欢上。
最记得第一任男朋友如是说道。
所谓茫茫人海,指的是拉拉队,而对运动没什么兴趣的我,只是偶然路过。
他在高中曾经风云一时,是校队前锋,球技一般,但长得帅气,每次比赛都挤满为之加油打气的纯情小学妹。
我和他交往了长达一个月的时间,终究提出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