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布与念之订婚的消息,是在饭桌上,老胡也在。
母亲高兴得很,双眼充满泪水。
她带大我不容易,如今我得到归宿,她心情之复杂是可以预知的。
“是个好男孩吧?”母亲问。
我说:“请相信我的目光。”
老胡很犹豫,他想开口,又觉不便。栽想听听他的意见,故此给他一个鼓励的目光。
他即时说:“带回给妈妈看看也好。”
轮到念之要见我妈妈,我就推他。
我说父亲早已去世,母亲一直心情欠佳,时机没有七分光之前最好不要去剌激她。
一直推一直推,推到两年后的今天,实在推不开了。
我打算选一个周末,那是母亲的“朋友”永远不会出现的时候。他姓胡,我从小没有称呼过他,见到他也不笑,很高兴的时候才点点头。
避开他又不是太难的事,躲在房闲里读书不就得了,他又不住在我们这里。
房子,是他买的,装修,也是他付的,这些我都知道,母亲的房间本来是我的,布置豪豪华,粉红色,似小公主住似的,我拼死也不肯搬进去,母女几乎翻了脸,此刻妈妈自己住。
而我则往一间很朴素清新的白色小房间。
我有点怕姓胡的。
这种男人……背妻别恋,色狼本色不知几时露出来,一下子扑到我这里──
我一直担惊受怕。
我知道母亲也知道我怕。是以我们两个人很少坐在一起正式谈这件事。
可以理解我的童年过得非常不愉快。
过了十八岁才开的窍,觉得能够理智地应付一切事宜,所以才处之泰然。晚上休息,我还是维持锁门的习惯,这是很难改得过来的了。
人各有命运,差别只在凄惨与否,成年人都得独立,一切不愉快都成为过去。毕业后我出来工作,脱离母亲的家,我很向往这个日子,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地方,堂堂正正做人。
……我不怨母亲,到底由她养活我这些年。
有时候空闲,坐在房内许久许久,企图归纳我童年的记忆,想追索父亲的印象。
我想一想:“那当然。”
我早已决定在周末带念之来给妈妈过目。这纯是仪式,不可避免传统上的姿势,即使她说不好,我与念之还是要订婚的。
我们很少想到遥远的将来!都市人生活复杂,靠的是双手,不是福气,谁也不再希企得到天老地荒的感情生活,有则有,无则无,断然不会为之生,也不会为之死。
这一分钟,这一刻我爱念之,念之爱我,已经足够。
母亲大概不会明白。
念之来的时候穿得很漂亮。
我手上戴看一只蚊型钻石戒指,还是我与他两个人合资购买。我想咱们还是学生,订婚是两个人的事,买戒指当然也顺理成章成为两个人的事,何必斤斤计较。
我们喜气盈盈的回到家,母亲一早准备好一切,欢迎念之。
她打扮过了,穿得很整齐,看上去更有股楚楚风姿,母亲在十八、九岁那年生下我,说实在的,若不是她作风古老,看上去顶多像我的大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