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
不是这个女孩的每一个样子,都能和他脑海里的想象重合。
而是这个女孩的每一个样子,一经出现,就会根植于他的脑海。
这……
难道……
就是……
年少时的欢喜?
明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在没有考上北大法学院之前,喜欢上一个女孩。
可是。
爸爸说的对啊。
他是一个不值一提的落榜生。
他这样的一个连续失败者。
凭什么喜欢,能够点亮整片沙滩、整个夜空的,这个女孩?
见家长这件事情,在很多的时候,都是年少欢喜的坟墓。
在那之前。
可是只是喜欢。
可以只玩游戏。
谁也不用担心感情以外的事情。
就那么简简单单地在一起。
明星是一个理性的人。
唯一能让他不理性的,只有北大法学不服从调剂。
比起不理性,更多的应该算是执念。
如果没有今晚的这个意外而又正式的“双方家长见面”。
明星或许还要在心里琢磨很长的时间,回艺为什么总是能够一两句话,就影响他的情绪。
今天晚上,他搞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他喜欢这个叫回艺的女孩。
但这是不对的。
太冲动。
太没有计划。
太没有感情基础。
除了在游戏里面互骗,他们几乎都没有什么相互了解。
是时候悬崖勒马了。
有什么比写在小学命题作文《我的志向》里面的北大法学更重要?
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又随时都有可能结束的,年少时的欢喜吗?
年少就应该学习。
既然是在游戏里面认识,那就在游戏里面结束吧。
等到【笑霸天下】和【明眸善睐】的婚礼举行完。
一切都该回到正轨。
他回去继续复读,完成去北大法学的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