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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惊变(第1页)

大蚯蚓走出阵法看见蝶衣正在无聊的踢着石头,故意口花花道;“喂!花蝴蝶,一年多不见想我了吧!”

蝶衣横了张水峰一眼道;“快点赶路,还有路上别惹我,我现在没心情搭理你!”

“这是怎么了?平常你不是很精神的吗?认识你快一百年了,难道你大姨妈终于来啦?”大蚯蚓胡扯道。

蝶衣边走边有气无力道;“大姨妈是什么,我不是说过了吗?如果你说的大姨妈是生育期排卵的话,我还是那个回答,从得道期开始我就没有发过情,根本不可能来所谓的大姨妈,还有我都说了没心情,别闹。”

望着走在前面的心不在焉的蝶衣,张水峰满头的问号。

两人不多不少认识快一百年了,虽然还没有达到生死相交的底步,也可以说是至交好友啦,如果是游戏的话两人的友好度一定在70以上,对于每天都元气满满的蝶衣突然变得突然变得垂头丧气即使张水峰也摸不着头脑。

一路上张水峰不断的找话题,每次得到的只是“嗯,噢,这样啊”之类的回答,一路上搞得张水峰感觉自己整个人像个是傻叉一样。

和往年一样,在进入天悦的道场前先交了一分礼物给专门收礼的小妖,两人站在上万的化形期妖兽群中显得非常平凡,和几个认识的人打了个招呼,就站在场地上静静的等待着。

天悦和往常一样突然出现在大树顶上,至于怎么出现的周围的妖兽没有一个人知道,张水峰估计天悦应该用了某种神通。

今年的天悦和往年不同,以前的天悦虽然很强大,给人的感觉最多就是个强者的气场,现在虽然也很强势,但是身上却散发着一股高贵的气息,让人有股膜拜的冲动,就像是一个王者一样,被看到的妖兽都会下意识的低下头。

天悦扫视全场后,没有向往常一样讲一些洪荒世界的变化而直接道;“经过百年的苦修我体内终于凝结出了一丝凤凰血脉,从今天起,以后你们每十年来一次即可,半月后我将举办庆典招待附近相邻的几位道友,限你们十天内将守护的灵药,灵物交上来,十天很没有交出来的以后就不是我的领民,我自然也就没有需要保护它。”

整个森林在天悦讲完话后静悄悄的,有想反对的人在天悦气势的压迫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天悦再次扫视全场后,踏着清风了离开。

天悦刚刚消失,场面瞬间混乱起来。犹如菜市场一样吵闹,这是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都吵什么。还不赶快回去准备礼物,在喧哗不用天悦大王动手,老子就先灭了你们。”

说话的是站在树下的三个地仙之一,这三人是天悦的忠实手下,百年前还是散仙修为,现在已经达到了地仙之境,即使不用天悦出手,这三人随便一人就可以横扫在场的所有妖兽。

在强大的气势压迫下场面再次安静下来,周围的妖兽互相看了一眼静静的散去。

回去的路上张水峰和蝶衣脸色阴沉的走在一起。

在确定周围没有人偷听后。蝶衣沉重的问道;“我们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要将千年心血拱手献人。如果是这样我真的不甘心。”

“我也不甘心!”张水峰抬头望着天脸色难看的道;“”那是我成仙的唯一希望,怎么可以让给他人。”

蝶衣突然坚定的道;“我们逃跑吧!只要离开这里,想那天悦也不会死追着我们不放,到时服下灵药修成仙道,只要不招惹三大种族之人,你我联手整个洪荒世界哪里去不得!”

张水峰微微一愣道;“逃跑?这倒是一个好主意,最近几天我守护的灵药即将成熟,到时候随时都可以离开。到是蝶衣的灵药成熟了吗?未成熟的灵药效果差了很多。”

蝶衣肯定的道;“我的灵药在我离开的那一天就已经成熟,如果不是赶到大会,我早就吃了它,现在怎么也该是一个散仙了,早就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怪不得来的时候心不在焉的,原来惦记着家中的灵药)。张水峰想了想道;“我所守护的灵药是一朵九节白莲,每年给天悦的就是白莲池水。)

蝶衣接着道;“我所守护的是一朵赤阳金花,每三天就会凝结出一滴仙露,我就是在化蝶时被仙露滴在身上才可以得以修炼。”

两人互将守护之物道出,至少在逃离这里之前成为了忠实的战友,至于成仙以后?先逃过这一劫在说吧。

两人商量逃走后,决定在第九天的晚上逃走,能修成得道期,并且活下来的妖兽没有一个是傻瓜(傻瓜全部都已经死啦)。

知道逃走的妖兽肯定不止大蚯蚓和蝶衣两只妖兽。之所以不想着现在就走是因为天悦肯定在注释着这片森林。现在逃走绝对会被当作警告,作为榜样杀鸡儆猴。

而第九天也是最后的限期,在不逃走就绝对跑不了啦。为什么?因为第十天就会有数位天仙到来,还跑个毛线啊。所以第九天逃跑的妖兽一定有很多,到时参杂在群兽中,活命几率更加大些。

接下来几天蝶衣回去摘下赤阳金花直接在大蚯蚓的先天大阵中住下,第五天时白莲花终于凋谢,结出了两颗莲子,在采摘了莲子后,张水峰和蝶衣将池中的莲藕扒出当场吃下,在身体内囤积了大量的灵气,以备逃跑时用到。

张水峰将莲叶摘下给蝶衣做了件衣服,莲叶做成的衣服可以用来躲藏神念的搜查,将所有青萍拧在一起做了两把一米长的青棍子当武器,至于池水在不影响行动的情况下两人能带走多少就带多少。

没有空间法宝就是麻烦,所有东西只能靠双手拿,蝶衣也没有私藏,将仙露分给张水峰一半,装仙露的水袋是妖兽的皮做的,仔细看去竟然是鹿皮,果然蝶衣要比大蚯蚓强多了,张水峰在得到鹿肉后差点连鹿毛都吃了,那会想道鹿皮可以做水袋用。末了蝶衣还将一个金色的花瓣交给张水峰用来以备不时之需。

中间还闹出了一些小笑话,当大蚯蚓将几根青萍拧成的棍子交到蝶衣手中时,蝶衣以为是吃的张口就要咬,差点磨掉两颗门牙,最后还是张水峰示范一下棍子的用法才让蝶衣知道棍子是干什么用的。

现在的洪荒世界根本没有武器这个概念,整个洪荒世界的生灵都在打磨自己的牙齿和爪子,除了灵宝根本就没有借助外物的打算,两个生灵之间的厮杀往往都是靠爪子和牙齿决定胜负,正如古人所说强者磨练牙齿,弱者磨练智慧。

大蚯蚓虽然不是弱者,但是作为穿越者自然知道武器的重要性,后世的人类肉体非常脆弱,却靠着外物称霸了整个世界,可以想象武器的重要性,至于将青萍棍练成法宝之类的,大蚯蚓表示你告诉怎么练,在没有道祖讲道的时代,炼器什么得就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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