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凭着一股本能的直觉追寻着‐‐这是一种野兽的本能,也是像他这样终生流浪的武人的本能。
江湖豪杰竟会有与野兽同样的本能,这乍听似乎是怪事,但若仔细一想,便可发现两者之间委实有许多相似之处。
他们都必须逃避别人的追踪,他们在被追踪中又都必须要去追捕仗以延续他们生命的猎物。
他们是猎者,也同样随时都可能被猎。
他们的生命永远都是站在生死的边缘上。
在这四下无人的冰天雪地里,金无望第一次发现他的生命竟与野兽有这么多相同相似之处。
他嘴角不禁泛起一丝苦涩的,讥讽的微笑。
但是,他的直觉并没有错。
前面雪地上,有样东西,正闪动着乌黑的光华,金无望野兽般锐利的目光,自然不会错过它。
这是根发簪。
多么聪明的女孩子,她在如此情况下,竟仍未失去智慧与勇气,她悄悄抛落这根发簪,便已指出了金不换逃亡的方向。
金无望拾起发簪,便已知道他追踪的方向没有错,于是他脚步更快,目光的搜寻也更仔细。
数十丈开外,白飞飞又留下了一只耳环,再过数十丈是另一只耳环,然后是一块丝帕,一根腰带。
到最后她竟将两只鞋子都脱了下来,小巧的,绣着血红梅花的鞋子,在雪地上显得分外刺目。
有了这些东西,金无望的追寻就容易了。
拾起第二只绣鞋,他鼻端突然飘入一丝香气,那是温暖的,浓厚的,在寒夜中分外引人的肉香?寒夜荒原中,哪里来的人在烧肉?
金无望毫不考虑,追着肉香掠去,接连好几个起落后,他便瞧见一座屋影,隐约还可瞧见有闪动的火光。
那是座荒祠。
要知那时神权极重,子弟到处为先人建立祠堂,但等到这一家没落时,祠堂便也跟着荒废了。
富有的没落,远比它兴起时容易的多,是以在荒郊野地中,到处都可寻得着荒废破落的祠堂。
这些祠堂便成了江湖流浪人的安乐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