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时辰后。
人疲马乏。
效果也十分显著,叛军至少废了两千人,他们终于开始退兵了。
往东退,准备进入蒙阴,据城而守。
蒋毅心想:麻烦大了。
荒山野岭打仗不容易,可攻城更难啊。
可就正当他焦头烂额的时候,援兵来了。
时机卡得刚刚好,敌人恨意已经发泄得差不多了,巨大的伤亡让他们生出怯意,武器坏了,马也奔不动了,首领已经带头后撤,队形散乱,战意消退,人人都想着逃离。
天时地利人和,这算得上一个无比精准的时机。
谢玄英的人马是今天上午过来的,中途还休整吃了顿午饭,养足精神。他就在远处的山岗上,眺望前面的战场。
倒不是有意不驰援,没有立即出兵,主要是他拿不准该干什么。
截击?冲锋?声东击西?敲虎震山?他脑子里掠过兵法的无数个要点,却完全没有思路。
换做别人,现在说不定已经慌了,自我怀疑:我是不是没有领兵打仗的天赋?我是不是只会纸上谈兵?我是不是完了?
但谢玄英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不是时候。
所以,他选择等。
等到两方人马都累了、疲了、残了,等到敌军以为自己胜券在握,计划成功,等到己方吃饱喝足,恢复体力,时机到了。
“出发。”他简明扼要地下令。
接下来,事情就变得十分简单。
势、如、破、竹。
蒋毅打叛军的时候,就好像刀尖插进麦芽糖,黏糊费力,怎么搅都脱不出身,但轮到谢玄英,麦芽糖已经干了,变脆了,他的刀伸过去一碾,全都碎成渣渣末。
而且,谢玄英这次用的不再是装饰性的佩剑,是更趁手的御林军大刀,刃长三英尺六英寸五分,以当下最好的锻造之法锤炼而成,坚硬锋利。
他再也不会犯刀捅进胸口,却被肋骨卡住的错误了。
刀刃割过血肉之躯的刹那,只有一丝血线飙出,不是在脖颈,就是后颈,随后才是喷涌而出的鲜血。
平心而论,这不是战场的正常打法。
人山人海中的厮杀,一向是最粗暴简单的,一刀下去,血肉横飞,骨头连着皮一块削没,或者是直接桶烂肚肠,粗暴简单地剥夺一个人的行动能力。
这才是猛将。
谢玄英的刀法过于消耗精力了,必须时时刻刻集中精神,才能做到这样的简明利落。可他这么做,除却经验不足,亦是本能为之。
把一个人劈成两半需要的体力,远远大于割开一个人的喉咙。
他没有经历过疲乏死战,却在见到疲军的时候,下意识地节约起了体能。
溃兵倒下了,一个接一个,毫无还手之力。
照理说,谢玄英应该感觉到兴奋,跟着他的部将就已经兴奋起来,眼睛渐渐充斥血丝,热血沸腾,好像已经看到功名利禄朝自己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