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淳朴的码农,踏上工作岗位之后,都会发现最牛逼的开发工具绝不是C++、JAVA……或者别的什么。
而是PPT。
YY文学负责人,花了大约五分钟把前面这段背景,跟顾诚交代清楚。
他正准备继续往下说时,顾诚已经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了。
“你不用说了,我懂了——因为改编权的价值量,是跟全社会的关注热度、作品流量有关系的,作品的付费订阅人数反而是小头,所以部分流量型写手,乃至他们背后改编权成交额KPI挂钩的编辑,希望公司帮忙数据造假,希望公司不要反盗版,让那些小说的‘百度搜索指数’提高几个数量级,然后卖IP的时候就能卖的贵一点——是不是这个意思?”
面对顾诚咄咄逼人的逼问,YY文学的负责人额头微微见汗,艰难地承认:“确实……确实是这个情况……”
顾诚不禁冷笑。
原来都特么不是真心搞文学,是在讲资本故事呢。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一本大神的小说,在某点中文网或者YY文学上的付费平均订阅人数,可能是2万人,每月的主站分成收入可能是十几万。如果防了盗版,2万人有可能变成5万人——把3万原来很想看、使用动机足够强烈又不愿意掏钱的用户,活生生逼成了正版——然后某个大神的收入可能就从月入10几万变成了月入20万。
然而,在没有官方打击盗版的时候,这本小说的百度搜索指数可能是每天100万——正版和盗版用户人数比例差距可能是50倍。防了之后,这100万看盗版的人里面,只有3万被逼成了正版用户,另外97万则被逼走了。
在稿费作为主要收入的时候,那97万渣渣存在与否是无关紧要的。
但问题是,如果一部作品要卖IP改编权,尤其是热门改编权有可能被用于给资本方讲故事,画“如果我们的游戏公司买到了XXX玄幻小说的改编权之后,一旦游戏开发成功,有极大概率复制当年《诛仙》网游的成功、游戏公司市值上涨XX亿”这种大饼时,“盗版百度搜索指数”就很重要了。
一个百度指数加订阅人数102万人的IP,可能可以一次性卖1000万,一个百度指数加订阅人数才5万人的IP,可能只能卖50万。
这950万的差价,才是大头。足以让那些所谓的大神抛弃合同上约定的节操,看不上眼每个月十几万块钱的订阅差价,巴不得自己被盗版,并且最好所有盗版源都能被百度搜索到。
“我道是多有远见,这种人如果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想滚就给老子滚——当然,要按合同办事,如果目前的书没完成,就闹情绪,或者是签了推荐特别优惠的长约,有别的义务没有完成的,就乖乖完成了再想跳槽。如果想乱来,就告死他们。我顾某人说了要反盗版,那就必须要反。这些虫子还想阻挠我?”
顾诚轻蔑地啐了一口,以他的身份,区区几个写手还敢在他面前称大神?想赚知名度当然没什么不可以,但是无视和公司的合同,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必须重手震慑。
听了顾诚的表态,YY文学负责人直接急了,辩解道:“可是……卖改编权也是有公司的收入的呀,当初合同规定了有分成。哪怕站在公司的立场上,也是‘允许百度推广部分热门作品盗版’,对我们的最终总收益有好处……”
他没办法不急,因为这事儿事关他的业绩。所有YY文学产生的营收,都和他的管理人股、分红有关。
他可不希望YY娱乐旗下其他各大部门跟着资本讲故事的盛宴坐火箭飙升,而网络文学这块就在原地赚苦钱。
顾诚示意对方先安静:“一码事归一码事,我也没说不让你们卖IP赚大钱,只不过赚钱要讲良心——我问你,目前我们YY文学难道就只有某点中文网一个主打网站不成?我记得我们还有好几个配套网站的吧。”
负责人想了想,飞快地回答:“呃……确实也有,比如买了些适合女频或者偏文艺作品发放的小网站,还有主打几乎不收费的红X添香、榕S下之类的古老网站……”
另一个世界腾云的阅文,把任何一家合作网站的网页拉到最底下,都能看到:阅文旗下实际上有七八家网站,不光某点和创S。
顾诚成立YY文学,运营这些年来,虽然没有那么兼收并蓄,却也是很注重小众需求差异化布局的。
他也知道文艺青年可能就是去榕S下看网络散文网络诗歌,或者去红X看偏文艺、不那么装逼打脸的小清新小说。这些人跟热血装逼流小白是尿不到一壶里的,建设差分化形象的品牌很重要。
所以,YY文学名下,如今好歹也是有四五个网站的。
顾诚的解决方案立刻便出来了:“既然这些人签了合同,和公司就订阅收入3:1分成(顾诚的网站是高V收费2分钱、写手1。5分、公司0。5分的分成,而且目前还没涨价),那么这些人就有合同义务配合公司打击盗版。
如果他们想两头的好处都捞,他们可以选择和公司名下其他网站签约的嘛——‘当年明月’卖《明朝那些事儿》实体书卖得这么火,不就是靠先在天涯上免费连载聚敛了大量人气么?如果对自己有这个信心的,可以去公司的免费网站连载啊。或者就直接在某点发,但是别跟公司签约,到时候多火都和公司没关系,IP销售的钱还100%归个人,多爽?
跟公司签了约,拿了公司的推荐资源,却来两面派,这算个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