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粮食控制和粮食管理战争爆发以前,德国以外的各国对于管制食品的生产、征集、定价和分配只做了有限的准备工作,而且大多数国家只是在被德国占领以后,方才实行了或完成了管理粮食的制度。德国政策的总的原则,从一开始就是把管理权授予原来的行政机构和现成的农场主及商人协会。可是,在许多情况下,这些组织后来都解散了或改组了,到最后往往连细枝未节都照抄德国的制度。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便于控制食品的征集和分配,但是各处都作了尝试,想把德国典范的思想方式也强加于人。
在欧洲大陆各处,全采用了生产和交售的定额,规定了播种率和饲养率,控制了价格和补助金额。控制生产和分配的主要工具,是农场记录和营业执照,但到战争的最后阶段,如同德国的情形一样,这些记录往往竟然是靠不住的。为了补救这一点,他们曾建议成立一些&ldo;农村三角组织&rdo;,即由村长、农民代表以及同纳粹合作的政党的领袖所组成的地方管理机构。然而,简直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类机构的工作是很有效的。
在合并区,完全实行了德国的制度,所有负责的职务不是派给了德国人,就是派给了日耳曼人。在德国统治下的其他国家里,这个制度在农业方面如同在其他方面一样,各各不同,不过,德国的影响到处都很明显。在西欧各地(只有丹麦不在其内,它是唯一获准保持原有的行政机构不变的国家),以德国农业协会为蓝本的社团组织纷纷成立起来,而那些主管农业的政府部门的权力也加强了。政策的最后决定权保留给了德国人,但在其他方面,管理权则留在本国人的手里。
在意大利,1940年底以前一直没有做过多少工作来218采用和实行管制。1940年底,他们才把分配工作从劳资组合部长的手中移交给了农业部长去主管。由于下级行政机构的情况依然很混乱,不得不进一步采取措施来减少官僚政治的无能。到1941年,管制加强了,先前不受管制的商品这时也被强制收购。1942年初,成立了一个部际供应、分配与价格委员会,负责简化行政管理和扩大管制制度。尽管情况有了某些改进,意大利农民仍然找出种种方法来使大量的产品不受官方的管制。
法国的情形可以说也是一样,那里的行政机构始终没有能十分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是在德军占领法国全境后,他们才试图成立一个有效的粮食管理机构。由于没有下级行政机构,于是在三万多个村庄里成立了&ldo;村会&rdo;,这些村会又组成区域性的农民协会。象在德国一样,农民协会的会长同时又是农业部长。农业部直接负责大城镇和工业地区的粮食供应,而在农村地区,则由地方行政长官来负责供应工作。国内谷物的交流由谷麦局的后身全国谷物局控制,而畜产品则由中央乳品委员会和全国肉品委员会负责管理。在占领下的比利时,两个负责粮食供应工作的部门合并成了农业与粮食补给部,并且仿照德国的榜样成立了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来接管原有的一切农业组织。在荷兰,1939年成立的战时粮食机构,起先得到德国占领当局的承认,可是后来却由人们熟悉的全国农业协会所取代。不过,由于国家管制的基础早在德国入侵以前就已经奠定,荷兰的制度继续发挥作用而没有受到多少干涉,结果是,直到战争的最后阶段,当战事妨碍了交通和管制工作时,粮食的分配工作仍然令人相当满意。
在德国侵入挪威以后,全国农场主协会遭到取缔,另行成立了&ldo;农民协会&rdo;,但是这个组织并没有行政权,生产与分配的管理权由各部分别行使。丹麦,如同上文已经说过的那样,是德国当局不干涉原有的行政机构的唯一
被占领国家。
在东欧和东南欧,由于遭到肢解,管制的制度各个区域不同。在有些情况下,因为有游击战争,甚至各个地方219也不同。由于农村地区是可以自给的,因此粮食管理的主要工作是为城镇,为军事和民政占领当局提供粮食。
除了规定生产和交售的定额以及播种率和饲养率以外,各处还试图采用德国的价格管制办法。可是,它们都不象在德国那样行之有效,结果欧洲各地粮价都直线上升。总的说来,在合并区和附属区,涨得最少,在斯堪的纳维亚涨得稍多,在西欧和南欧更多,而在东南欧则最多。
在食品配给方面,象在粮食管制方面那样,大多数欧洲国家在战争爆发前都没有做过什么工作。有的国家作了某种初步的准备,但通常只是在战争即将爆发前才对食糖、咖啡和茶叶实行了配给。所有主要食品的控制性分配,只是在德国占领当局进行干涉后才组织起来,结果在整个大陆上,对食品配给的管制相当一致地都是以德国方式为榜样。这种方式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实际上对所有的食品全实行了配给,其中包括面包、面粉、谷物,到最后还包括土豆。只有水果、蔬菜、鱼类和野味在大多数国家里仍然不用配给。基本食品照例通过一种全国标准的配给办法来加以控制,但是有些食品则按区域标准来分配,或者交给地方当局根据其分配计划处理。区域性和地方性的配给在法国和意大利实行的范围很广泛,而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别在东南欧许多地方则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