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
我说道:“那你要不要把车子卖了?我看你还有一串车钥匙?或者去做出租车司机,应该不至于吃不上饭的。要是我们查案耽误您营业,我们这边有官方渠道让你可以去申诉。”
我微笑:“不过在那之前,还想麻烦店长告知为什么一个记者会偷偷潜入你们后厨做调查呢?是营业规范问题么?”
“毕竟,我们要尽快调查,所以希望店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店长:“……”
沉默几秒之后,从第一案发现场过来的警员远远地说道:“崔队,灯已经全开好了。你可以过来了。”
我应了一声,站起身,指着后厨的方向说道:“店长还有什么需要跟我讲的吗?我得去忙了。”
店长摇摇头。
我拒绝道:“店长这样就不配合了。你肯定要说点什么的。因为我们都查不到监控里面任何事情。只能依赖店长多多协助!这样也能尽快结案,这是互惠互利的啊!”
店长:“……”
我微笑地继续看着他,“店长不要太紧张,你先慢慢想。我看到有问题再来问你。”
“好不好?”
我特别有耐心地说。
虽然不知道在我离开之后,他是不是真的有投诉我,但是聊完之后,我听说警员们说他没有继续烦他们了。
反正就是小事。
我也不继续放在心上了。
这还是我第一次现场查案。
第81章
一般来说,不能现场解决的案子,大部分都是比较麻烦。
除了法律程序或者是经济犯罪等这种需要长期收证以及专业调查团加入的比较麻烦的案子,大部分都是收证不足。
尸体在人拔走凶器之后,就已经是死亡状态了。
一开始我是根据对方拔出凶器后,血液迸溅状态进行评估的。因为人在死亡之后,心脏停止工作,即不再会受到血压作用,血液不会再次循环流动。可是要减少自身身上或者尸体血液喷溅的情况,也并不是没有方式。
都在悬疑电影或者小说里面演烂了。
前者是在凶手身上穿一些装备,比如说防水雨衣,雨伞,又或者是干脆不穿衣服。
后者只要想办法把血压降低即可,比如说他之前就是出现窒息或者中毒的情况,又或者还有其他伤口。
其实想要了解最全的杀人手法,只要翻一下尸检报告即可。
不过,我当时之所以还是坚持第一印象,是因为刚跑出来的那个嫌疑犯遭遇了突发性事件,他是没有办法即使处理那么多复杂的情况和手续的。
等我进检查案发现场,基本确定人在拔出到之前就已经死了。
走廊的视物效果并不是那么明显。
灯是或玻璃材质或金属材质冷光灯,墙和地板又是吸收光线的黑墙,整体可能是要走赛博朋克风,维持酒吧装饰的一致性。对我来说,我更多的是觉得晃眼。而且因为光线问题,地上阴影部分有一度让我错看成水滩。
根据犯罪现场重建的原则,就算发现尸体的场地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那么也应该留有痕迹。可是尸体就是「凭空」出现在的走廊处。
根据罗卡定律,一切物体(现场物证)是不可能会凭空产生或者消失。
那么,这里应该发生过转移。
是什么时候转移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