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明珠更喜欢大火翻炒不加水的土豆丝,口感更脆爽一些,不过考虑到小孩子肠胃弱,加上长时间吃不饱饭,特意加水焖了一会儿,粘粘的糯糯的拌饭吃也不错。
这会儿大锅的米饭香气也溢出来了,明珠转身掀开大灶的锅盖,看着莹白的米饭,她也有些忍不住流口水了。
唰!
豆子立刻站到了明珠旁边,目不转睛的盯着饭盆。
明珠拿出洗好的碗,一人盛了一碗饭,又拿了个盆把已经熟了的土豆丝盛出来摆上。
喷香的大米饭盖上一勺黏糯的酸辣土豆丝,看的豆子眼睛都直了。
“吃吧。”
明珠看了一眼豆子的手,洗过了,很干净,指甲虽然有些长了,但是里面没有泥。
很好。
豆子接过碗,吞着口水说了一句“漂亮姐姐也吃”就忙不迭的低头吃起来了。
真的好香呀。
明珠也端起饭碗,先扒了口米饭,又夹了一口土豆丝,一口米饭一口土豆丝的吃了起来。
香甜的稻花香米,配上酸辣的土豆丝,虽然是简单的家常菜,但是在这个年代吃上一口,她简直太满意了。
一大一小都吃了个肚圆。
吃饱后,明珠一本正经的声明她负责做饭,豆子要负责刷碗。
豆子换了衣服就颠颠的去刷碗了。
刷到一半才想起来,舅舅还没吃东西,急忙给舅舅冲了麦乳精喂下。
中间免不了对明珠的手艺手艺又是一番夸赞,并表示这顿饭是他有生以来吃的最香的一顿。
顾长安表示,小豆子,你不用再说了,舅舅已经闻到了,突然就觉得嘴里的麦乳精没了味道。
明珠拿了一块大白兔哄着豆子准备一下拾柴用的东西,自己则盘算了一下厨房需要添置的东西。
当明珠领着小豆子出了住处的时候,已经到了上工的时间。
虽然现在是冬天,地里没什么活计,也允许大家请假休息,但是大多数人都还是要上工挣工分的,毕竟工分就是口粮。
当一大一小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很多人还是惊讶不已。
村里人是知道明珠住进了村尾那处房子的,那处房子虽然很多人眼热,但是因为原房主成分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也就一直空置着。
顾家的事儿他们也都知道,豆子是个可怜的,带着半死不活的舅舅靠着上山捡东西和村里的婶子大娘们偶尔的救济过活,直到顾长安的战友路过,才有个像样的住处。
一直以来生活的是破破烂烂的。
可是现在出现这娃是豆子?这豆子穿的衣服咋这么好看?还有那虎头帽和羊绒围巾,得花不少钱吧?
是这个小知青送的吗?
这新来的小沈知青真是个败家的!
能不能跟大队长说一下,让小知青住到自己家去啊?
有些心思活泛的甚至已经开始考虑知青点剩下的知青住到自家的可能性了。
明珠对周身的议论毫不在意,拉着木头做的冰车领着豆子上了山,豆子却一直挺着胸脯接受小伙伴们投来的艳羡的目光。
此时此刻,他就是村里最靓的仔。
出了村子,没有了房屋院墙的遮挡,凛冽的北风对着两人狂吹,刮在脸上刀割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