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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第1页)

“系统,如果要入围并且获得大奖至少要准备三本书才行,你只给我推荐了一本书怎么能行呢?”时嘉问道。

“这是一个系列模块类型的推理故事,你只需要发布其中比较出名的三部,就可以拿下这个所谓的世界推理大赛的冠军!”系统说道。

“这样真的可以吗?系列小说可以算作很多部?”时嘉有点懵逼,还有这么骚的操作,他以前也没看过多少推理小说,也没有参加过这类大赛,他还真的不知道。

“是可以的。”系统说道。

时嘉赶紧上网上查了一下,系列故事的确可以看做一个系列便是一部作品。

时嘉这才放心的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这部伟大的神作在另一个平行世界被称为世界第一推理小说,一部划时代的神作,种种荣誉加身,足以见得它的不凡。

福尔摩斯探案集系列作品短篇小说有非常强的画面感,其冲突设置集中,情节跌宕、引人入胜,使读者仿佛在读电影故事。许多短篇小说,只要稍加修改便是非常好的电影蓝本。

这本书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故事的主要发生在1878年到1907年间,最晚的一个故事是以1914年为背景。这些故事中两个是以福尔摩斯第一口吻写成,还有2个以第三人称写成,其余都是由夏洛特的好基友华生的叙述。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

据系统介绍,这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开辟了另一个平行世界侦探小说历史的“黄金时代”,它是世界文学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的侦探小说巨著,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

世界各国相继出版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00多年采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球,其主人公福尔摩斯机智勇敢、疾恶如仇、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私人侦探形象可谓家喻户晓,福尔摩斯已成为为世界通用的的名侦探的最佳代名词和众人崇拜的英雄,同时他也是小说中刻画得最生动、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

而这本书的作者,因为这部作品获得了“侦探小说之父”“推理之王”的美誉。

所以在另一个平行世界,这是推理小说爱好者的必看书目,没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甚至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喜欢推理小说,这句话某种程度上来说,因为这部小说的影响力,已经超越了推理本身!

就是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绝对可以吊打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推理大师,世界推理大赛,绝对不在话下,除非他们瞎眼,或者有黑幕!

其中有四篇中长篇,而时嘉准备用来参加大赛海选的作品就是第一部中长篇小说,也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第一部,《血字的研究》。

《血字研究》相对于整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来说,并不算是出彩,甚至是有些凄凉,小说花了作者大约三个星期的时间。

然而,在当时作者却很难找到愿意出版《血字的研究》的出版商。后来虽有出版商愿意出版,但作者却只得到了25英镑的稿酬,而这也是作者从《血字研究》中得到的唯一稿酬。

虽然说我们习惯于将《血字的研究》称为“第一个案件”——因为它第一次将歇洛克?福尔摩斯、约翰?H?华生以及贝克街的一切介绍给了我们,但是在以后的故事中我们也能看到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之前承办的案件。

以这一部分为入围作品的确是很需要勇气,但是经过系统强化之后,故事的背景大概,而可读性也提升了不少,因此十佳对于这部作品能够入围还是很有信心的。

时嘉开始慢慢仔细阅读这部神作的神奇之处,开篇便是《血字的研究》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又接着去奈特利修完了军医规定的课程。我在那里完成学业后,被及时派往诺森伯兰郡第五燧发枪团担任助理军医。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而我还没有能加入该团,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已经爆发了。”

“我在孟买上岸后,获悉我那个军团已经向前挺进,穿过边关,深入到了敌人国境。然而,我还是和许多像我一样处境的其他军官跟在后面,平安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那个团,马上开始新的职责。”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荣誉和晋升,但对我来说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被调出原来那个旅,隶属于伯克郡旅,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决战。在这次决战中,我被一颗吉赛尔步枪子弹打中了肩部,打碎了骨头,擦伤了锁骨下动脉。要不是勤务兵默里忠诚勇敢把我推上驮马,安全驮到了英军阵地,我就会落入凶残的***教徒战士之手。”

“…………”

“于是,我就被送上了“奥仑梯兹号”运兵船,一个月后在朴次茅斯码头上岸。我的病情急剧恶化,身体难以复原,但仁慈的政府准许我再过9个月假期,让我努力改善健康状况。”

“我在英国无亲无故,所以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像一天收入11先令6便士的人那样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被吸引到了伦敦这个大污水坑。……我马上就意识到,我要么必须离开大都市,定居到乡下某个地方,要么必须彻底改变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方法,开始决定离开旅馆,然后在一个不太炫耀、花费较少的住宅安家……”

读了第一章之后,时嘉觉得这个故事有点不一样,首先来说他的视角就很有问题,因为它竟然是以一个叫华生的人展开的。

这在其他人看来是很不可取的,因为推理小说,灵异小说,要以第一人称来写代入感才更强。

他以第二人称,而且还是代述的方法讲述故事,感觉将整个人完全的给摘了出去,这很诡异,刚开始的几段话看得时嘉云里雾里的,很不舒服。

但是伟大的作品之所以冠以伟大二字,自然要与其他的作品有所不同才对,所以时嘉接着读下去。

一口气读完血字的研究,时嘉不由得感慨,的确是很不错,即便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并不是太出彩的一部也是写得相当精彩。

《血字的研究》给读者呈现一个冷静、智慧与勇气并存的神探福尔摩斯。匪夷所思的事件,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

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探案是探案小说永远的经典之作、顶峰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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