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华下马,把缰绳塞到随从手里,他还没进花楼,老鸨就领着花楼上上下下候在门处,他脚跨进门槛,门后人齐声道:“墨爷万福。”
墨华听不见,两三步跨上木梯直奔三楼。到了尔娘房里,她还坐在窗户那儿。外边光线正亮,从屋里看去,她好似一道俏美剪影,人隐在暗处,脸上的笑晦暗不明。
墨华收了急躁仪态,慢吞吞地走过去,随后一把抽去她手里的烟杆,笑着道:“怎么又坐在这儿?不怕摔下去?”
尔娘抬头看着他。那张温润如玉的脸上挂着他常有的笑,这笑看起来淡淡的,随风即散,可又像融入他骨子里,一提到他的名,就会想起这神秘笑意。
“我在等你啊。”尔娘抬起雪白的腿,浪荡地踩在他的心口上。他伸手挽住她的腰,生怕她一不小心掉下去。三楼不高,但也摔得死人。
“等我也穿得太少了点,都被别人看去了。”
墨华调笑,一双凤眸弯起,像个顽童。
他的眼与众不同,像未暗透的天色,黑中泛蓝。曾经有人说他不汉人,是杂种狗,结果这说他的人失踪在了海上,生死不明。
墨华的确不是纯汉人,他的眉眼深邃、鼻梁挺直,比这云海洲的大多数人都要俊逸,他不在意自己的血统,只是不喜欢“杂种狗”这三个字。
墨华不喜欢很多东西,而他不喜欢的“东西”总会莫明消失掉,就像海边的沙砾,退潮之时慢慢地、悄悄地被浪带走,看起来似乎没变,其实有些东西早已不见踪影。
墨华唯一喜欢的只有一个,此时她正半倚在他的怀里,双臂兜上他的脖颈,弯起眉眼媚笑。墨华伸手拉下湘帘,屋子瞬间昏暗了,他们就像被关在密不透光的笼子,可以尽情大胆地做任何事。
墨华渴极了、饿极了,他粗野地扯去尔娘的衣裳,连着她的胸抹一起扔在地,随后架起她的双腿,将她顶在衣柜柜门上。柜门上的纹是藤蔓,她就像这藤蔓的延伸,娇媚作态,把他缠得死紧,
浊重的呼吸炽热纠缠,他成了匹脱缰疯马纵情驰骋,摇得整栋楼咯吱作响。尔娘被他弄疼了,咬起下唇闷哼,鲜红的胭脂将雪白的贝齿染得斑斑驳驳。
他是她第一个男人,三年前的某个晚上,他开了她的苞,从此之后她就成了他的专属。
为了成为他的专属,在那晚之前,她花了三年的时间学会如何摆弄风情。当初收下尔娘的老鸨说她有双好眼睛,顾盼间媚气十足,稍加调教就能让饥渴的男人乖乖掏银子。
在云海洲上来往的都是饥渴的粗人,如狼似虎。他们不需要琴棋书画,只要娼妓们身子够柔够风骚就行了。
尔娘看不上那些粗人,入花楼时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墨华。
几年之前,尔娘见过墨华,那时他还不叫墨爷,人人都称他为墨少。墨少很厉害,在群雄逐鹿的无极海里仅凭一条旧船打出天地。当时颇有名望的卫千总将他收为义子,就是那时候,尔娘在宴上见了他一面,那时她也不叫尔娘,她叫卫绛,是卫千总的二姑娘,年仅十二岁。
如今卫家已经销声匿迹,卫绛改名成了尔娘,卫家几百号人、十几艘大船在一夜间覆灭,活下来的只有她和墨华。
官府以清海贼为由,缴杀卫家满门,至今官家告示上还在悬赏卫家几条漏网之鱼,可作为卫千总义子的墨华不但毫发无伤,还收下卫家原先的地盘,称霸了整片无极海。
尔娘想:在幕后害死她全家的人就是他。
当年,尔娘逃过了灭顶之灾,之所以没能被人认出来,是因为她长期病卧,几乎很少人见过她。苟且活下之后,她一心想着复仇,不惜折去寿命来换一副好身躯,她给自己六年时间,眼下这六年期限快要到了。在这最后几天,她依然逃不开狂风暴雨似的欢爱。
*过后,墨华抱着她,在她耳畔喘着粗气,汗珠儿沿着他的锁骨,淌过他结实的胸肌,最后聚于平坦的小腹上。墨华捡起地上衣衫擦去汗水,随后光、身走到案边,拿起茶壶对着嘴猛灌几口。
尔娘弯腰拾起衣裳,一件一件穿戴齐整,再拉开湘帘好让海风吹进来。风略微潮湿,还带了股海的咸腥味,吹过之后身上越发黏腻,尔娘的笑也变得甜腻,妖娆得有些可怖。
尔娘从柜中拿了套干净的衣袍给墨华换上,然后捡起他扔在地上的烟杆儿,往里添上烟丝。这烟丝掺过毒,吸上几口就能毙命,为了给他添这玩意,她苦苦等了六年。
熟知墨华的人都清楚,他为人谨慎,从不让人触碰身上物,特别是烟杆儿。起初,墨华不信任她,连茶水他都不让她碰,之后几年他渐渐松懈,她才能近他身边物,甚至能为他添填烟丝。
尔娘燃烟时神色自若,就如在做件极平常的事,墨华也极平常地吸上烟杆,看着烟斗里的烟丝忽红忽暗。
尔娘问:“这次你要住多久?”
“住到明年开春。前些日子我想过了,一直把你留在岛上我不放心,趁我在这儿的时候,我们把婚事办了吧。”
墨华吸了一口烟,白色烟团从他唇边滚滚散开。尔娘微怔,似乎没料到他会说这话,就算是提亲,这轻易之言也显得太儿戏了。
“你是在说笑吗?早些年你还说过这辈子不娶。”
“哦,是吗?我不记得了,眼下我反悔了行不?”
墨华笑着,再吸了一口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