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驹?”
这个名字夏至知道,是本作的男主角,后来变成了卡巴内瑞。
他是个热血少年,属于真·为了大家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的圣母。
他研发出了一个名为贯筒的,同样能贯穿卡巴内心脏皮膜的武器,但原理是“喷流弹”这种极为不科学的玩意儿。
不过这个世界使用的特殊蒸汽机,“麦克拉奇机关”也是能让牛顿直呼卧槽,伽利略大叫过瘾的神奇装置。
再加上夏至能让爱因斯坦都要提前从娘胎里蹦出来的法力。
喷流弹什么的,就算它很科学好了。
不过有了火枪,夏至估计生驹也不会再去研究什么喷流弹和贯筒。
毕竟贯筒要顶着卡巴内的胸口,发出的喷流弹才能将卡巴内的心脏薄膜击碎。
哪有几十米外一枪撂倒的火枪干脆。
拿着这杆火枪,夏至想了想,为它命名道。
“卡巴内的心脏皮膜是钢铁,而火能克钢。特别是这把枪需要火药才能激发。”
“所以,就叫它【火神】吧。”
……
【火神】枪的出现对八代驿和显金驿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人类从此掌握了能轻松干掉卡巴内的武器。
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但经历过血尸潮的夏至明白,面对铺天盖地的卡巴内,几十条枪就如杯水车薪,几个呼吸就会被淹没。
他目睹过在数十万的血尸包围下,拥有几万只步枪,几十门榴弹炮和迫击炮的军队,绝望的被前仆后继,根本没有害怕这个概念的血尸们吞噬殆尽的场面。
卡巴内最让人恐惧的并非是心脏处的钢铁薄膜,而是那庞大的数量以及可怕的传染性。
面对上百头卡巴内的攻击,你就算杀掉了五十,七十头甚至九十头。
但只要十头卡巴内冲破防线,也能造成毁灭性的冲击。
这毕竟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战争。
卡巴内们在死光之前是不会停下的。
更何况虽然切掉卡巴内的脑袋他们就不会动了,但想要真正杀死卡巴内,还是只能击穿他们的心脏。
想在三十米到五十米的距离内干掉巴掌大的移动目标,需要经过大量的训练。
简单来说,就是使劲喂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