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薄景琛。
落款时间:二十年前的某一天。
赫然是他的亲手笔迹。
只是——
他怎么不记得他写过这么一张字条?
更不记得曾见过这么一个女人。
二十年前,她还是一个小女孩吧。
认不出也是有可能的。
因着字条的缘故,薄景琛让她上了车,途中问了她一些情况,思前想后暂时将她安排在了酒店住下,顺便通知了宋迟言来见证,免得到时被宋漾知道后对他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今天约了在这里见面,也是想把话说清楚。
这么不明不白的拖着,对谁都不好。
薄景琛灭了烟,斜眼瞟了下沈迟言,“我托你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林樱,二十七,和你老婆同岁,背景很干净,父母确实因为车祸双亡,小时候来过A市,可能就是在那时碰到的你,我看这事八-九不离十,你怎么就给忘了呢?好歹人家小姑娘长得也挺清秀漂亮的。”
说到这,宋迟言忽的压低了声音,瞅着薄景琛那张紧绷的侧颜不怀好意的道,“我在想,如果你没把这事忘了,估计你现在的老婆就是她了。”
“……”
宋迟言这人就是凑热闹不嫌事大,薄景琛凉凉的扫了他一眼,起身朝林樱走去,在她对面坐了下来,“林小姐,对于二十年前的事我没有任何印象,我不管它是真是假,你现在二十七岁了,是成年人,足够有养活自己的能力,我给你十万块钱,你拿去花也好做生意也好,就是别来缠着我行了吗?”
林樱搁下筷子,拿纸巾擦了下嘴巴,这才细声细气的开口,“景琛哥哥,我的腿受过伤,不能干重活的,何况,你说过把我当妹妹看的,我现在没有亲人了……”
她低着头,眉眼间是掩饰不住的落寞。
好似……他背弃了她似的。
林樱抹着眼泪,唇边的梨涡浅浅现着,薄景琛皱着眉头,视线渐渐的被那抹梨涡吸引了过去,不自禁的想起了梦中那个在樱花树下对着他笑的女孩……
那般熟悉的场景,究竟是梦,还是记忆?
薄景琛忽然有些分不清了。
但因着这层梦境,他多少信了她的话。
林樱长得可爱,又有点婴儿肥,跟宋漾的气质很像,尤其是那甜甜纯美的梨涡,薄景琛紧皱的眉始终没松过,思量了番还是决定同她好好谈,“林樱,我结婚了,你这么赖着我不合适,我老婆会误会,明白吗?”
闻言,林樱缓缓的抬头,眼眶红红的,“不会的,我只把你当哥哥,姐姐不会误会的。”
“她跟你一样大。”
“……所以你不能收留我了是吗?”
“是。”
“……”
薄景琛拒绝的干脆,林樱吸了吸鼻子,眸底有些失落,但到底没勉强他,僵了几秒起身,“我知道了,你把字条还给我吧。”
那张曾经写下承诺的字条。
薄景琛摸了下口袋,空空的,这才想起把它放办公室了,“字条我没带在身上,放公司了。”
“那是我的景琛哥哥写给我的,请你把它还给我,看到它我才能走。”
“明天我把它送到酒店你的房间。”
“不必麻烦了,我会找地方住,至于字条,我明天到你公司的停车场等你。”
“……”
林樱只身一人来到A市,钱包在车站被抢了,昨天若不是靠薄景琛救济,恐怕只能流落街头和那些乞丐一起睡马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