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恩道:“你还大学生呢,比我年轻小,可比我还保守。做实业我也不是没想过,一个是投资大,转行难,另外也不符合我的兴趣,你们上手也慢,咱们还要另请人。”
诛情慢慢道:“我倒觉得巍恩的想法很有趣,没准能成功。”
除了七姊妹以外,大伙已经对诛情那过分成熟的老练适应了很多,反正巍恩五花八门的怪事层出不穷,多出一个神童也不算什么了。
“你们想,咱们一没有关系,二没经验,进入哪一行都是新手,那还不如索性进入一个完全崭新的行业闯一闯,在哪条河里淹死都是淹死,说不定咱们呛了两口,还浮上来了呢。而且,纵观历史,”诛情咳嗽了一声:“凭自身的智慧与创造力做事情往往比跟着人家屁股后面要发达得快。”
茱丽捂着嘴巴看着诛情,一双杏眼几乎变成了两个桃子。
巍恩哈哈一笑:“不愧是我的秘书,此话深得我心啊。”
“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往往死得也比别人难看。”诛情白了他一眼。
巍恩不以为忤:“投机嘛,风险和回报是成正比的。”
阿尔瓦低声道:“我一个吹笛子的,恐怕干不了这个。”。
巍恩微笑道:“谁说的?你、本森、弗拉米还有卡门将组成咱们文艺宣传社的骨干力量。”
弗拉米惊讶道:“什么骨干力量?”
“弗拉米,文艺宣传,最重要内容的是什么?”巍恩问道。
弗拉米思索道:“油画……文字……还有音乐!”
“没错,就是音乐。”巍恩呵呵一笑。
若拉道:“可咱们就这几个人,别说唱歌剧了,就是再组织一个小合唱都嫌人少。”
“这回啊,咱们不搞合唱了,咱们现在有鼓手,有琴手,有笛手,还有女歌手,把这些基本要素组合在一起,足够成立一个街头乐队了。”
“街头乐队是什么啊?”茱丽只觉得巍恩话里的名词越来越新鲜,而她也越听越糊涂。
“怎么说呢,就我所知,现在城里的音乐啊,歌剧啊,大部分走得都是高雅路线,用来给那些老爷夫人们欣赏的。如果我们要搞音乐,就要面向普通百姓,走群众路线,这样既可以实现你们唱歌的梦想,咱们也可以生存下去。”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连诛情也皱着眉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卡门问道:“用音乐做为一种赚钱的手段,能行吗?”
“那怎么不行。”巍恩自信地道:“我不知道你们,反正我听那些啊呀啊呀的歌剧只想睡觉,音乐和文字一样,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涵,好的音乐都应该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品味,老百姓需要的就是朗朗上口、简洁明快的流行音乐,咱们只要把他们喜闻乐见的事情写到歌曲里,不愁找不到听众。”
“流行音乐……”诛情若有所思地道:“听起来挺有意思的,不过商业的味道好像浓了些。”
“音乐和商业没冲突,关键是自身的定位和经营。只要咱们用真诚和努力唤起大众的热情,我相信就是流行音乐、街头艺术,也能征服人心。”看了看大伙儿,巍恩继续道:“两位同样才华横溢的杰出诗人,歌德富贵终身,他的好友席勒却一生贫寒,连尸骨还是歌德帮着从教堂捡回来收殓的。艺术,不一定非要饿死才伟大啊。”
“说得好!”若拉一拍巴掌,高兴道:“我决定支持你!”
“歌德是谁啊?”茱丽一脸向往地问道。
巍恩一窒,侧头想了会儿,不好意思地道:“好像是我家乡的一门远房舅舅。对不住,我记得不清楚了。”
除了七姊妹以外,其它人都知道巍恩失忆的事情,纷纷点头表示理解,茱丽看了看大伙的神态,也就没有继续追问。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诛情问道。
“就这两天。我打算先搬出箫府,找间房子大家一起住下,咱们以后要自力更生,老麻烦箫特,我心里也不好意思。茱丽,你们也一起过来,很多事情等着你们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