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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番外篇(第2页)

可不知道潇是不喜欢欠人人情或者仅是想要礼尚往来,第二天她也带了饼干分给大家吃,只不过不是奥利奥,而是达能王子。

所以第二天我又宣布,达能王子才是我的终身选择,我想让达能王子知道,我和奥利奥之间完全是一场误会。

在我和潇寥寥几句的交流中,她说她最喜欢的金庸小说是《笑傲江湖》。

但是她没说喜欢的是令狐冲,还是田伯光,还是任我行。

我猜想,大抵应该是令狐冲吧,因为正经人谁会喜欢田伯光或者任我行呢?

后来我的网络游戏ID就从段正淳变成了令狐冲。

除了篮球,我的足球也很行。是真的行,因为我带队进入了校级联赛的决赛。

相比篮球,足球耍酷失败的概率要高一点,毕竟手在大多数时候,比脚要靠谱点。

所以当某个大善人又把球抡到她面前时,我又第一时间冲了过去,和篮球比赛那天一样完美的角度和力度。而她,一样的粉色衣服,一样红彤彤的脸。

于是决赛我又输了。

的确,我是说过我的足球真的行,因为同样是输球,输的没有篮球赛那么干脆。加时赛,对面发出的任意球,被我身前的进攻队员伸腿挡了一下,球改变了方向,钻进了网窝。我们被绝杀屈居亚军。

但冠军,和以一个完美的体态冲到心仪的姑娘面前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所以当我笑着回到教室时,队友都觉得我应该是收了冠军队的好处,因为我笑的真的很开心。

我和潇的故事转折点发生在高一那个学年的期末。因为高一结束后,要面临选科后重新分班。

当时我的化学很差,事实上,最后高考我的化学甚至没有及格。不过当时我毅然决然地填了物理化学,也就是理化班。因为当时的说法,好学生都会选理化,她的成绩那么好,一定会不例外吧。

至少我是那么想的。

后来班主任在班上宣读了每个人的志愿。当听到她选择了文科时,我自觉天塌地陷,主要不是因为我的高中生涯可能就此完蛋了,而是因为我要和潇分别了。

于是,从高二开始,我回头时再也看不到那件紫色卫衣,和冬天时会被冻的有点坑洼,但依然让我觉得很喜欢的美丽姑娘。

不在一个班,但我还是想到了,能够每天看到潇的办法。

那就是学生时代的另一项重要社交活动,出操。

身高将将一米六的潇,身材并不出众。但我总能远远地一眼就找到她。因为她还经常是那件紫色的连帽卫衣,以至于现在的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紫色,最喜欢的穿着是卫衣。后来即使她被埋没在人群中,我还是能找到她,因为她总是把两双运动鞋来回穿,我已经到了只需要看鞋,就能认出她的地步。

可即使这样,由于我处在男生队伍的最后,而她在女生队伍的最前,因此每次出操,我也只够看到她两眼。

列队时第一眼,收队时第二眼。

不过我确信,我和潇的故事,不会因为不在一个班,就这么结束。我很确定我和她会在某个时间点,再次相遇。

那个时间点到来的很突然。

某个假期,我被同学喊去帮老师批改试卷,但不知道是那个同学晃点我,还是老师觉得我的糟糕成绩不够资格批改试卷,总之,老实的我在学校大门口傻站着等了一个下午。

但这个下午绝对是值得的,因为当我在马路边寻找同学时,却看到潇从学校对面的文具店走了过来。

不知怎的,平时哪怕明知道是喜欢我的姑娘,都不敢和人直视的我,却在那一刻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从看到潇的第一眼起,就把我的视线与她过马路的轨迹锁定的死死的。

其实那条马路最多也就十来米,但是她走过那段路时,我的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我的血液流动变得缓慢,我的代谢变得停滞,我的呼吸变得紧张,我整个人都像是急速冷却了一样。

潇这一次并没有脸红,反而一点不害羞地也紧紧地盯住我,似乎在等我表达点什么。

可能是一个哈喽,可能是一个微笑,或者一个招手。

但我怂了。

就在她马上就要来到我面前的一瞬间,我把视线挪到了其他地方,像是刚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现在想起来,人家女生大概会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又什么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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