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收获点东西真心不容易。
所以农庄中的小孩等谷物快要成熟的时候,都是要到田地里赶鸟的。
其实林清姝也喜欢到田间打鸟,拿一个弹弓打鸟,一个时辰她就能打很多鸟,让小孩们洗剥好串起来烤,味道也还可以。
想起在家时那样快活,就觉得现在的生活相当无聊无趣。高门大户,内里等级森严,规矩众多,真是过得死气沉沉。
提着食盒走过抄手游廊的时候,看到世子坐在院中紫藤架下看书。
世子因为身体不好,很少出来,今天看样子是好些,出来透风了。
林清姝既然看见他,自然要去见礼。
于是她走到世子近前福了福身:“见过世子。”
世子将手中的书合上放在一旁,微笑看着她问:“最近可好?”
“谢世子关心,很好。”
淡淡的阳光透过紫藤落在世子爷那白色绸缎的衣服上隐隐泛起了淡淡的绿光。
林清姝有些惊讶,这竟是件天蚕丝的衣服。
天蚕丝的布料比黄金都昂贵,有钱的人家也最多用得起一方罗帕,这世子,竟穿了整整一件的天蚕丝衣袍。
天蚕是一种野蚕,只在极少数地方的柞树上生长,因为只能放养,产量极低,所以天蚕丝制品的价格十分昂贵。
一整件衣袍都是天蚕丝绸缎,这得多少钱?不对,这有钱也未必买得到!
心中惊讶,但面上却没有表露多少。毕竟林清姝也是见过不少好东西的富家千金,这点眼界还是有的。
世子目光落在林清姝手里的食盒上,温和地问:“手上拿的什么?”
“水晶糕。”
“我尝尝。”
林清姝愣了愣,她还真没想到这高高在上的世子爷能找她要吃的。
林清姝递上食盒。
世子身边的大丫鬟接过林清姝手中的食盒,去拿了一副银筷夹了一块带着黑芝麻的水晶糕放一个小碟里,呈给世子。
世子轻轻用银筷拈起放进口中,慢慢咀嚼,吃相极其优雅。
林清姝做的水晶糕极小,都是一口吃一个的,每个糕里面还包着细碎果脯。
吃完之后,世子漱了口,说:“手艺不错。外面铺子里卖的及不上你做的。”
林清姝适时的脸红了红,却没说什么,她不想表现得太过机灵和能干,否则世子一发话说,以后你就在厨房煮饭吧,那她可不就惨了。
原本,闲着也是闲着,煮饭也没什么,但问题,帮谁煮也不能帮世子煮。
世子爷性命精贵,又是个病秧子,这食品安全是个大事,虽然说她肯定不会下毒,但架不住万一有人下,到时候她个煮饭的还不得背锅?
这锅太重不是她能背的。
额,是不是想得远了些?这叫厨房里的那些厨娘如何活?没人敢煮饭,世子岂不是要饿死了?
有些事情真不能多想,否则自己就先得疯了。
世子问道:“你念过书吗?”
“念过。”身为大富之家的千金,怎么着也得识几个字。而且这世界的文字和她前世认识的文字也差不多。
“都读了什么?”
“学了些字,娘说我家的孩子将来也不考科举,会算些帐就行。”其实林清姝读过的书还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