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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2页)

有了第一次考试的经验,凌蔚觉得,原来这考试也就这样嘛。比起高考中考研究生考试什么的,简直时间充裕到无聊了。而且环境也不错,还可以自己做吃的。若不是周围风景不好,当野餐也是不错的。

复试的时候,因为心情更放松,凌蔚答题的思路越加的顺畅。而他提前就规划好了考试的时候吃什么,所以答题的时候就算饿了,也不会分神想着午餐和晚餐的事,注意力也集中不少。

至少他自己对自己这次的答题很满意,觉得比正试更完美。

考完最后一场的时候,凌蔚吃着肥而不腻的东坡肉,陪着喷香的大米饭,惬意无比。

嗯,这次就算得不到案首,好歹积累了经验,剩下几场考试,也不会怯场了。

监考官忍不住第三次“路过”凌蔚面前,心里想着,这下院试也结束了,乡试什么的也轮不到他监考,用不着避嫌了,而他和赵祭酒也有着几分交情,舔着脸问问凌蔚这几场考试吃的是什么,总是可以的吧?

怎么每次凌蔚都能拿出从未见过的美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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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官齐刷刷的围在一份试卷前。

五位阅卷官平时可不是一直和和气气的,为一份试卷的评等,大吵一架的时候都是有的。如今这么整齐一致的神情,实在是难得。

“各位同僚这是怎么了?”主考官林学政好奇的走过来。

“没什么,还不是那一位。”付鸿叹了一口气,“即使作为阅卷官,还是忍不住嫉妒啊。”

“这一手字,即使名字是糊住的,都知道是谁写的。”钱拾光也忍不住苦笑道。

其他学子都是尽可能的模仿大家的字迹,一是更加美观,二也是担忧考官徇私舞弊。

凌蔚的字虽然独具一格,但也是楷体字,融汇了前朝几大书法家的风格。而凌蔚只在状元楼留了两次墨迹,但很快就被人收走,而且其书法进步很快,若非其老师,估计都不会认出这是谁写的。

但其他考官偏偏认出来了。

因为凌蔚是唯一一个将经义试卷都做完的人。这个在交卷的时候,收卷的考官会率先检查其试卷整洁后才封卷(当着考生的面,若卷面有污,会直接在封皮上写上标注,以免有阅卷官徇私舞弊,故意弄脏考生的卷子)。所以考官回来就说,凌蔚了得,试卷都答完了。

而他们批改了这么多考卷,也只见到一份全答上的试卷。

更令人惊讶的是,凌蔚不但全答上了,还全答对了。

他们自己出的题自己明白,那其中有多少题有多偏,考的有多细。甚至一些填事件的精确到了月份不说,还需要通背整篇文章,根据前后文才能计算得出。

若不是试题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若不是知道这人是凌蔚,他们甚至怀疑是不是有人泄露了考题。

而一旦知道那试卷是凌蔚的,那么凌蔚的字迹就非常好辨认了。

若是第一次经义的考卷让他们对凌蔚的才华半信半疑,那么后来的几门考试,他们甚至都想把其考卷搬回家收藏起来了。

凌蔚善诗词是早就听说过的,其诗词也确实不负盛名。而其史论和策论也非常了不得。策论论据严瑾,所言之物之丰富,让他们这群考官都啧啧称奇。

据说凌蔚跟随仙人师父游历海外各国,见识之丰富,非常人能比。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而史论的骈体赋,先不说其论点,只凭文笔之华丽,就让人读之满口生香。

考官们各有各的偏好,有的爱好文笔之华丽,词句之对仗;有的爱好行文朴素,言之有物。而凌蔚不但言之有物,文笔也十分华丽。文中有诸多妙句,足以让世人称赞。

谁都知道,在科考的时候,原本十分的实力,能拿出五六分,已经是了不得。毕竟妙文需要情感,也需要灵感,而考场有固定命题,还有时间限制,甚至还有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从古至今,在科考中出现的好诗好文,几乎没有。

而凌蔚每一场考试的试卷,都让人拍案叫绝。

说完内容,再说那一手字。

赵祭酒让凌蔚备考,以练字为主的事,有人称赞,也有很多人讽刺讥笑。

有人说赵祭酒太过狂妄,也有人说凌蔚是否是字迹太过不堪入目。

然而他们现在看到凌蔚的字,才知道赵祭酒的意思。

这哪是凌蔚写的不好,而是写得太好。在他们当中许多人还在模仿前人书法,只得其形,不得神韵之时,凌蔚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并且趋于小成。

别的考生字迹就算端正,也能看出其浮躁;一些考生更是可能时间不够,字迹略显潦草。

而凌蔚的试卷,则如同一幅书法作品一般,拿出去挂墙上,都有人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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