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放心!”叫黎翰的银甲都侯,声音粗犷地开口。
……
“还来!”
新扎的营地里,赵青云满脸火大,不时抬头,看着整个营地四周,偶尔落下的飞矢。
虽杀伤不及,却不胜其烦。
“该死的。”赵青云按着刀,气得身子抖。若非是顾及中毒的士卒,他早已经起兵赶路了。
但现在,这支该死的义军,总隔三岔五地骚扰一番。
“大当户,好像是走了。”
赵青云疲累无比。若换作以前,他尚是征北将军的时候,这什么几千伤卒,他早就不管不顾了。但现在不同,北狄人对部落的概念极强,他如果在这里抛弃这几千人,只怕会立即闹出祸事。
“大当户,我只是不明白,你先前也说了,附近地势平坦,若这些义军来攻,我等骑马追杀便可。”
“不一样。”赵青云闷闷摇头,“非是大军再攻,而是以远射侵扰,只怕我等刚取马,这些狗贼便退了。我怎觉得,我是在跟一个天下名将对阵了?”
似乎想到什么,赵青云脑海急转,回忆起徐牧的五官模样,准备让人去查一番。
“大当户……那不过是个义军领,我那夜打起来还见着了,生得叫一个丑,蒜鼻子吞天嘴,还有一枚老黑痣在眉心。”
赵青云艰难松了口气。只要不是那故人……那事情还有回旋。
“大当户怎么来?看着你的样子,莫不是想起了害怕的事情。”
“无事……”赵青云摆摆手,“我先前问了巫医,至多再等个一日,中毒的士卒也好得七八,也不惧马背的颠簸了。小心一些,记着我的军令,以军营十里左右巡哨,不可深追。我等的军务,不能再耽搁下去,准备赶去老关。”
“老关那边,有个北渝的新王,聚了一支人马在守。”
赵青云忽而笑起来。
“只要不是常小棠,便无需担心。再者说了,哪怕是常四郎这狗夫,我一样是不惧的。当初袁侯爷反叛朝廷,我带着大军过来勤王,常四郎便在老关上。要不是顾念着那一丝同僚交情,我早就破关杀他了。”
“扯什么威风,还教训起我了。”赵青云声音逐渐阴郁,“他们只会说,奸相把持朝政,天下百姓困苦不堪,该死的,不过是一个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们笑我赵青云,而他们这些人,又何尝不是贪恋权利了?什么争霸逐鹿,什么要位登九五,一样的,都一样的,我赵青云只想吃个柑橘,而他们,是直接把果树都要拔了!”
旁边的都侯听不懂,只见着面前的大当户,表情狰狞得可怕。
“都是一样的人,凭什么天下人都怨我骂我了?”
“该死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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