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这十二个大汉还在犹豫不决,于是把兜里刚才捡到的一些金子扔出去,看见闪闪发光的金子,那些大汉立刻心念一动,脸上表现出复杂的神色。
在这个世界上,人的罪恶都是一样的。
每一个人,都是贪财好色的。
很少有不贪财的人。
或者说几乎没有。
就算我这样的人,我也是很喜欢金钱的。
只是呢,我会看一下场合。
在这种海岛场合,就算有金子的话,那也是无济于事的事情。
因此,我就不会那么计较了。
可是有些人,仍然是会够概不了吃屎。
“现在,你们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跟着我发财,生存下去,二是现在就去见阎王爷,你们自己选吧!”我大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刚才冲过来的时候。
我的身上,就自带了一种霸气属性。
我的语气当中,也有一种傲视天下,雄霸五洲的感觉。
之前可是没有这样的情况。
也许是因为经历得多了,我看多了很多事情。
所以就有了这样的变化。
也许是因为内心太过愤怒,所以才导致我爆发出来。
但是不管怎么说。
现在我可以征服他们,那都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总之,在这个海岛上,要想生存下去的话。
就必须要有自己的队伍才行。
只是依靠我们原本的力量,根本不足以跟其他生还者队伍抗衡。
有了这十二个大汉加入的话,我们的力量将会增强很多。
毕竟这些傻大个,就是纯天然的劳动力。
可以让他们去做一些打猎,采集淡水,以及警戒巡逻,还有杀人放火的勾当。
反正这几个傻大个,他们头脑简单,很容易控制。
绝对不会说有朝一日,突然会对我们主人反水。
只要把他们笼络好了的话,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而要想笼络人心的话,在这个海岛上也没有什么秘诀。
只要给他们吃的给他们金子,那就足够了。
人性本来就是贪婪的。
尽管说是在这个海岛上。
但是,仍然改变不了人的本质。
“我愿意跟着润哥发财!”楞了一下,有一个大汉当先开口叫道。
“我也愿意!”
“我们大家都愿意!”
果然,那些大汉在我恩威并施的情况下,立刻就是臣服于我了。
其实,要想统治一些人的话,那是很简单的事情。
只要恩威并重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