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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飞来横祸(第3页)

如果是仿冒的精美的古董,拿去卖npc,估计也不会亏太多。

可是“初糙“这两个字却使得成本几十万的这批古董,卖杂货店只能获得几十两银子。

这事据说把风之葬剑刚娶的老婆气得够呛,差点第二天就直接把他给休了!

这也是后来为什么风之葬剑基本没玩游戏的原因了。

第一次输老婆本那还可以说“太傻太天真”,可第二次再出事,那就只能用“很黄很暴力”来形容了!

唉,还是风之慕容那鸟人牛x点,据说玩游戏从来都是只赚钱不亏钱的。

不过看那人面相犯贱,整天顶着张猪肝脸,就知道这鸟人绝对不像个玩游戏的人,而像一个被游戏玩了几百遍、轮了几万遍的主!

冯德天今天其实本来也没想再在赌场和当铺混,因为他的等级跟其他人比,还是差得很远。

要知道,他现在连一级极限试炼都没通过呢!

所以现阶段的任务是努力升级,赚钱的事,就交给新成立的金枪船队了!

十级练级的最好方法是在武馆里练武。

一级的新城,已经有一级武馆可以让人选择自己的职业。

其实《风之国度》对职业的定位很淡,因为它并没说有剑客、刀客这两种职业,只是拿着剑的人,npc玩家在称呼时总会用“剑客”来形容,久而久之,许多玩家就把npc的这种称呼当为职业了。

一个牛x,完全可以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

事实上,在七年后,就会出现一个“全能风”,因为在《风之国度》的职业联赛里,排名第三的玩家马逊就是个“全能战士”,他会根据敌对阵营敌人的不同特点来挑选自己的武器和发展方向,最终达到克制敌人并取得最终胜利的目的。

而他在跟当时排名第一的玩家李殷鉴团队pk时,依靠自己的“全能”,把当时的“箭神”打得体无完肤。虽然最终他们队还是以微弱的优势输给了对方,可许多人都因为那场比赛认识了他,也认识了他的“全能”,于是一股“全能风”便在《风之国度》如火如荼地吹了起来。

冯德天已经学会了基本剑法,那再跑武馆似乎也没什么用。

而且武馆的入门任务很是烦琐,冯德天倒有自信自己能完成,但问题是:他早忘了入门任务是啥,更别说是做这任务的技巧。

所以冯德天决定去挖矿,看到时能不能挖到个宝箱,到时只要能开出一张武馆介绍信就好。

在新城里,无论是挖矿还是打猎还是钓鱼,又或者是采药制药什么的,所能获得的经验都比外面的新德港多。

但同样的,难度也增大了。

外面的森林,一般出现狼的话,只会有几只,但一级新城已经有学会了团队合作的十只左右的狼群!

要知道,一只狼并不可怕,两只狼也不怎么可怕,可是三只狼却让人不得不怕。更何况是十只左右的狼群。

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有个东西叫好的不灵坏的灵!

刚想完新城会出现狼群时,刚刚从一级新城的西门出来没多久,甚至才刚刚到了城外的森林边缘,还未真正进入到森林,冯德天就遇到了一群狼!

没错,是一群狼!

结果没等冯德天爬树来跟狼进行长期斗争,他就被几只狼咬住,然后眼前一暗,就发现自己回到了游戏的登陆界面!

“无名那小子是不是又挂了阿?最近几天怎么一直没见到他?”正在和风之猫等人辛苦抓鱼的风之小九,突然对正在钓着海虾的风之猫说了一句。

“我靠,那鸟人又不是第一次挂,你瞎操心啥?”风之猫应了句。

“玛的,我就知道。无名这家伙,天生就一副小强命!活着就是为了去死的。”风之人九看着风之猫轻轻地说,说完之后他心里突然又想起一件事:

“好象猫是吃鱼的,那风之猫这鸟人是不是也吃鱼阿?难怪跟这家伙钓鱼老钓不到,原来是跟鱼相克阿!算了,明天不跟他一起钓了,累阿!还是跟无名钓鱼轻松多了!”

这个时候,他们估计都不知道冯德天脸上的那副吃鳖样,简直比活活吞了一份用芥末和胶水制成的“超级能量套餐”还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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