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体会到什么叫自卑了吗?
罗德里克的个头不是特别高,因为角色的关系,前几天刚剃光了头发。
可能是没有了头发遮挡和缓和的缘故,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在看人的时候,显得有些过于凌厉。
比如,扮演女主角的朱丽斯一开始是很喜欢去他面前装可爱的。
但在他剃光头,露出那双眼睛后,她就悄无声息地撤退了。
“他有点儿吓人,也有点儿疯疯癫癫的。”
这位看似金发大胸无脑的甜妞悄悄地和人这么说。
罗德里克确实挺个性的,拎着一箱伏特加来拍戏,一日三餐顿顿必须有酒,喝酒喝得非常凶。
但他并不是整天都醉醺醺的,相反,他比绝大多数人都要清醒和冷静,似乎酒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种日常饮品、兴奋精神的咖啡、佐餐的调料,酒精的摄入丝毫不会干扰他对角色的演绎。
在肖恩看来,酒对于他来说,像是某种神奇的变身剂。
用《超人》这部电影来进行举例就是:喝酒之前,他是罗德里克;喝酒之后,他是莱克斯卢瑟。
每次喝完酒后,他的情绪会全部释放出来,彻底将自己融入进角色里。
这时候,镜头中的他,一举一动,说话的语气和节奏,完全就是那个性格复杂,野心勃勃、精于算计,行事不择手段的家伙了。
罗德里克给自己的总结是:“喝一杯伏特加,演一出大戏,这才是我应该过的人生。”
对此,肖恩忍不住有些向往。
他羡慕地想:“听起来酷啊,不过,我好像还没到法定饮酒年龄……”
不过,想归想,羡慕归羡慕。
肖恩依然清醒地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哪怕自己到了法定的饮酒年龄,应该不会和对方拥有一样的人生态度,更不可能这么肆无忌惮地饮酒无度。
从某个层面来说,罗德里克这样性格的优秀演员,也算是传奇了。
好莱坞总有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演员,肖恩这几年已经渐渐地学会对一些人、事、物处变不惊了。
“只要他把戏演好,认真完成工作。”
他这么对自己说:“我管他是喝酒,还是喝雪碧呢?”
毕竟,罗德里克本人的酒量惊人,哪怕带着一箱伏特加,对《超人》剧组也没什么影响。
不过,除了酒的问题外,真正让肖恩头痛的地方,是那只名字叫香槟的金毛狗。
金毛狗是出了名地待人温顺和友善。
可友善到总是往人身上扑,以及,总喜欢在人吃饭的时候蹲在旁边,盯着盯着盯着……
太让人抓狂了!
“不许再舔我了,蠢狗!”
“不许叼走我的鞋,把我的鞋还给我,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