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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挖我土豆(第1页)

车子开上了96号公路并过了一个收费站,金泰熙才发现她们这是要出城,纽约城里大大小小的音乐厂牌并不比洛杉矶少在哪里,她还以为梁葆光联系的鼓手就在纽约,却没想到他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怎么,努纳怕我把你给卖了啊?”梁葆光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跑了太多趟,对路况和线路都非常熟悉,所以行驶在这条路上的心情也比较放松,信手打开了车载音响,很快车里就回荡起了埃灵顿公爵和他的乐队最有名的曲目之一I′mjustaluckysoandso(我是个幸运小子)。

“把我卖了倒不至于,不过晚上我们住在哪里?”中午吃过午饭她们才出门,就算跟那个鼓手谈得很顺利也肯定没法在夜幕降临前回到纽约了,要么就地解决住宿要么开夜车,金泰熙不由得开始猜测梁葆光这次跟人谈合同却非把她也带上是不是有什么深意。

梁葆光侧头扫了旁边的金泰熙一眼,忽然觉得有点想笑,这努纳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忽然掏出化妆镜补起了妆,“住在我家里啊,我在波士顿租的房子还没到期呢,那边的房间很多可以互不打扰。”

“今天要去波士顿?”金泰熙不是没去过波士顿,之前拍《爱在哈佛》的时候她在那里呆了好几个月,但梁葆光上学时住的地方是什么样子她还真就挺好奇,以她对梁葆光的了解,怕是一开门就会有股糜烂的气息扑面而来,一个不知道节制的男人到了一个开放异常的国度,会发生什么可想而知。

双城记,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大部分人脑海中出现的会是伦敦和巴黎,会是一场关于宿命的抗争,然而对少部分人来说,双城记是波士顿和费城,一个代表民主,一个象征自由。梁葆光对波士顿的感情很深,就像是有人对费城的感情很深一样,不是因为波士顿本身如何,而是因为他在这里完成了人生当中最重要的转变。

“对,今天要去波士顿。”梁葆光加了一脚油门,车子呼啸着超越了前车。

在五分钟之前,金泰熙都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叫麦克·曼奇尼(Mike·Mangini),然而梁葆光跟她说这个人是世界上最强的鼓手,她信了。光看眼前的超大型鼓架,她就先信了一半,与原先所认为的那些鼓手不同,麦克·曼奇尼的架子鼓才称得上架子鼓,偌大的金属架子光看着就有一种难以言语冲击力。

如果不强,麦克·曼奇尼也不会被伯克利音乐学院请过去做打击乐的老师了,他的头上有着诸多头衔,诸如波士顿第一鼓手、地表最强爵士鼓手、四肢协调怪,马萨诸塞州第一现场打击乐手等等,如果说他是最好的鼓手会有很多人不服气,但说他是最强的,却没几个人会反驳。

“好久不见了,Mike。”梁葆光先用手摞了一下自己特意做的后梳大背头,然后才伸手去和麦克·曼奇尼握手。

“你这个家伙,长得太帅还这么拽真的很容易被打的。”这是两人之间的小玩笑,爵士乐鼓手最具代表性的发行有两种:半场不断的烫发,以及大光头,麦克·曼奇尼则是前者,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刚打完鼓出了一头的汗,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头发再和梁葆光握手弄得他湿了一手,所以之后每次见面梁葆光都这么“回敬”他。

“这位是我的大表姐金泰熙,认识一下吧。”既然把金泰熙带出来了,就肯定不能把她当成空气,而梁葆光介绍的时候说她是大表姐,那是因为昨晚青鸟电影工作室的开业Party上她就是这么介绍她自己的。

金泰熙先是在梁葆光的后腰上用力掐了一把,然后才大大方方地伸出手,“叫我Jenna就行了。”

在麦克·曼奇尼的眼里亚洲人长得都差不多,而梁葆光跟金泰熙都属于颜值非常高的那种,说是cousin他一点都没怀疑,“你可从来没有跟我说过有这么一个漂亮的表姐,见到你很荣幸,Jenna。”

金泰熙很惊讶,梁葆光是哈佛大学的学生,也经常去宾夕法尼亚大学参加一些稀奇古怪的活动以体验“希腊式古典主义兄弟之爱”,可麦克·曼奇尼是伯克利音乐学院的老师,两人之间应该很难有交集才对,更别说她深知梁葆光是个摇滚发烧友,而眼前这位却是个爵士鼓手。

“我跟Mike是在一场演唱会后认识的。”似乎是看出了金泰熙的疑惑,梁葆光解释道。

“没错,那时候我还在TribeofJudah做鼓手。”犹大一伙(犹大支派)是爵士圈子里颇具名气的一支乐队,不过圈外的人就很少有会感兴趣的,“Paul在结束之后来后台玩,我们聊了一会儿,他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爵士乐手。”

金泰熙把眼睛瞪得老大,这么多年来她只见过梁葆光抱着吉他、小号、小提琴玩小清新的那套骗女孩子,却从没见梁葆光玩过爵士乐,就连他自己大爱的摇滚都很少玩,“就他,还爵士乐手?”

麦克·曼奇尼能跟小他二十岁的梁葆光聊到一起去,当然不可能是因为其他方面的特殊心得,就是因为爵士乐,“爵士乐这东西真的讲天赋,能同时把小号和口琴玩得那么有感觉的,我只见过Paul一个人,可惜听说他最近去做了电影导演。”

“来玩玩吧,我好久没在别人面前吹过口琴了。”见面的地方是伯克利音乐学院的大教室,台子上就摆着麦克·曼奇尼的架子鼓,而梁葆光显然也是有备而来,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紫色天鹅绒面的精致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支小巧的银色口琴。

这是一支12孔的SilverConcertoChromonica口琴,Hohner原厂版的因为机械加工问题其实是有瑕疵的,不过梁葆光的这支经过魔改,不但琴格重新做了镂空处理,吹嘴部分也用了钛合金镀金的设计,而按键系统进行了降噪,使得吹奏时的表现几乎完美。最为风骚的是梁葆光自己亲自做的盖板,纯金雕花。

菅野洋子大神的《DiggingMyPotato》,当属口琴炫技的不二之选,这曲子应该用十孔布鲁斯琴来吹的,123孔吹气吸气的三和弦说得玄乎一点“很有爵士的感觉”,原曲的吹奏者RyuichiroSanoo(佐野龙一郎)压音很准并且疯狂炫技,许许多多的口琴玩家都是因为他的表演而入坑的。12孔的低音不需要使用压音技巧就可以准确表现,但第二把位也就是G调的时候习气和弦里少了低音5多出低音6,与十孔布鲁斯口琴的感觉差异相当大,但梁葆光的路子比较野,根本就不用第二把位而是用C调吹奏。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君子不器。要是被一把琴限制住了自己,这音乐大可不必再玩了。

金泰熙是不懂音乐更不懂口琴的,什么Tongueblocking,什么Wahwah效果,什么高速压音她一概不知,但音乐的最大魅力大概就是不太懂的人也能感受的出来好不不好,此刻的她就觉得捧着口琴的梁葆光帅到爆炸。

布鲁斯就是炫技,这是外行对它的普遍误解,金泰熙就曾经是个这么想的外行,但麦克·曼奇尼的鼓点恰到好处地插进口琴Solo之后她就知道自己错了,错得离谱,只是淡淡的一首爵士乐就将她的时空线完全搅乱。

首尔八月份的尾巴,一个略显炎热的下午,泊油路被毒辣的太阳炙烤着让人视线模糊,连路上的车子都比平时少一些。路边就是个简易小摊,贩卖着已经不怎么凉的廉价可乐,喉结上下移动了两下,咕噜咕噜声后背包客手里的那个瓶子已经空了一半。旁边传来店主的叹息声:“首尔呀首尔,还不如回老家种个土豆呢……”背包客一言不发,被勾起来的思乡刚好够满玻璃瓶那剩下的一半。

“Mike你看到了,这次不是要你来帮我也不是我要来帮你。”梁葆光跟麦克·曼奇尼在电话里已经聊过让他在《爆裂鼓手》里给弗莱迪·海默代打的事情,不过让一个伯克利的教授、爵士乐界的大拿去给一个小小的童星演员代打,对方怎么都是不情愿的,出于无奈他才不得不亲自来波士顿一趟,“我们明白爵士乐的魅力,但还有太多的人不了解,既然你自称为爵士鼓手,就有义务为它做点什么。”

“你是个厉害的说客,我承认被你说动了,不过电影的志愿表里不能出现我的名字,我也不希望你向外界透露我的信息。”麦克·曼奇尼一开始是拒绝的,哪怕梁葆光要给他加特技,Duang的一下把他的表演嫁接到弗莱迪·海默身上去,但他也不喜欢别人用欣赏音乐之外的方式去看他的表演。梁葆光的说辞很有说服力,如果换一个技术、境界不成熟的鼓手在电影里表演,很容易给观众造成一种“爵士乐不过尔尔”的错觉,他确实有义务拿出实力来给爵士乐圈一波新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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