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宗阳虽然是有绝境的大招,但这并不是受他控制的,不能想什么时候变身,就什么时候变身,只有在绝境中坚持到最后一刻,才能迎来绝地翻盘的一刻。
如果他像明哲一样,瞻前顾后,一心只想着逃命,没有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勇气,说不定还没等到变身,就已经先挂掉了。
甚至根本不可能变身,恶魔,是不可能欣赏一个心有畏惧的人!
获得大恶魔变身的大招,是一种造化。但是这并不能归咎于狗屎运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因为赵宗阳坚持和无畏,才让他有了变身恶魔的机会。
如果有同样的机遇摆在明哲的面前,以他的心态,未必就能抓得住。一个只顾算计,不懂得抛开一切的人,纵然能偶然修炼到很高的修为层次,但永远不会是最后的胜利者!
“怎么样,自己舍不得动手,需不需要本侯帮你一把啊?”赵宗阳带着助人为乐的笑容,爽朗地说道。
“顺侯饶命,顺侯饶命啊!”明哲早已经吓得心胆欲裂,双膝跪在地上,磕头便拜。
也真是难为他了,眼睛看不见,完全凭声音来辨别赵宗阳的方向和距离。大概是求生的意识太强,他的磕头,显得很有诚意,额头在冰冷坚硬的地面上“砰砰”作响,汩汩的血流随着额头缓缓溢出。
“小人以前是鬼迷心窍,得罪了侯爷。请侯爷给小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小人一定全心全意辅助侯爷,真正得到雁北,乃至整个开元的天下!”明哲努力使得自己看起来很有利用价值:“虽然小人修为全废,双目也瞎了,但我的记忆没有消失。有关雁北的一切,都深深地记在我的脑海里。”
“你觉得我像是一个养虎为患的笨蛋么?”赵宗阳冷冷笑道:“养狼本身就是危险的事,何况是你这样的白眼狼。”
“侯爷收人。不是唯才是举,不看人品么?”明哲慌慌张张地辩驳道:“据我所知,连徐家的那个外孙。你都收归门下了,那更是一个危险人物,哪里会是什么好东西?”
赵宗阳哈哈大笑:“徐凌天虽然野心大。但他的目标,是报复徐家,摧毁徐家,直至掌管整个徐家,在这个终极目标上,他跟本侯的利益是一致的;但你不同,你已经是明家的家主了,背叛明家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你即便一时跟了我,也只是权宜之计,时机一到。就会反水。你我之间,注定势不两立。
你和徐凌天之间,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徐凌天虽然野心大,但是他很聪明,只找一个买主。认定了就不会反悔;而你却反反复复,可以卖给任何人,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这种人,本侯拿来非但没用,而且时刻都有潜在的危险!”
“顺侯,你到底要什么?你说。我究竟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安心?”明哲痛哭流涕地哀求道。
赵宗阳的嘴角,闪过一抹冷酷的微笑:“你如果不在了,我就最安心。”
话音一落,明哲刚要辩解点什么,却突然感觉到冰冷的刀锋自喉间抹过,然后便完全失去了意识。
第二天,明家的人马几乎全出动了,来了一个大搜索,总算在离矿山二十里开外的荒山野岭里,找到了明哲的尸体。双眼空空,血肉模糊,早已面目全非,若非他身上的穿戴,根本无法辨认出他的身份来。
家主丧命,对一个家族而言,是巨大的打击。尤其是在现在这种风雨飘摇的时刻。明哲去世的消息,明家自然是想要保守秘密。但天底下哪有不透风的墙,没过半天的时间,明哲死掉的消息,就在雁北城里传了个遍。
强势无比的三大家族,最不可一世的家主死了,而且还死得如此之惨烈,怎么可能不引起轰动?
但让三大家族没想到的是,雁北城的百姓们,居然明目张胆地放鞭炮庆祝了。坊间的〖言〗论,没一个为明哲感到悲痛地,全是清一色的弹冠相庆。
三大家族将铁矿卖与大周,草菅人命的消息,随着逃出生天的百姓口口相传,早就人人皆知了。顺侯的救命之恩,更是被浓墨重彩的渲染了一番。
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三大家族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顺侯则是厚望所聚,万众归心,接受雁北城百姓的顶礼膜拜。
有顺侯撑腰,百姓们甚至都敢明目张胆地放鞭炮了!酒肆里,聚着一大堆人推杯换盏,顺便通报各种各样的消息。
“听说没,还有一个传言,说明家的人在整理明哲的遗体时,发现他在自己的手心,留下了一行血字,说顺侯是恶魔的门徒。”
“太恶毒了吧,居然这么污蔑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