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军装白色长衫,要说这不是情侣装打死我都不信!”
“他们肯定在搞对象!”
“报警!”
……
隔壁电影学院的人遥遥看过来,脑子里都不约而同地浮现出同一个疑惑:搞艺术的,是不是都特别容易发疯?
与此同时,呼啸而去的远方,正在搞对象的两个人也不平静。
穿着军装的清秀青年,和穿着白色长衫的斯文男人组合,就像是从民国的老照片里穿越到了现代街头,原本就拉风的哈雷在这一刻炫酷得像是宇宙飞船。处处透着反差,处处挠人心肝。
陆知非第一次觉得,红灯是那么的漫长。
从他的角度看出去,商四眼镜上垂下来的细金链子还在晃啊晃,特意用发膜打理过的头发梳得很有范儿,总而言之,浑身上下都散发则一股斯文气。再加上他本身自带的霸气,中和在一起,体现出两个字——败类。
反正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但坏也坏得让人嗷嗷叫。
跟他比起来,特意戴了副墨镜的自己,简直纯良得像被拐卖来的不知道哪个大户人家的二少爷。
这一切,都是商四的阴谋。
从一开始在网上订好服装,到后来在床上趁陆知非迷迷糊糊地时候让他答应穿去化妆舞会,再到现在带着他招摇过市,看商四微微勾起的嘴角就知道,陆知非肯定他已经不知道暗暗盘算了多久了。
到了会场,陆知非和商四的组合倒不显得多扎眼。四周都是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俩除了颜值拔高,论服装可不算出挑。
商四从袖子里抽出把折扇拿在手里,递了邀请函给门口的接待员。接待员看他们两个面生,却没有因此露出什么怠慢的神色。毕竟公司的周年庆典会邀请很多业内的合作伙伴来,哪一个都不是好得罪的。
两人顺利进场,但放眼望去没个认识的人,孟小荃和季宵也都不见踪影。陆知非拿出手机一看,才知道事情不妙。
土地公:季宵还在欢喜山呢。
鹿不知:不是说半个小时前就应该回来了吗?
土地公:那是你们低估了欢喜山这个地方,这里可是妖怪山,普通人类到这里,哪有那么好走的?
陆知非愣了愣,他几次出入都有商四护航,所以压根没有感觉到欢喜山有什么可怕的地方。而孟小荃买下了欢喜山的开发权,山上的妖怪都对他礼让几分,山妖们也护着他,所以也能自由来去。
但是季宵……
土地公:不过你们也别担心,我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他的安全还是能保证的。只是时间上要慢一点。
鹿不知:好,我知道了,这里交给我。
陆知非放下手机,商四正好递过来一杯果汁,“出问题了?”
“季宵还在欢喜山,回来的时间可能会晚。”陆知非说着,目光扫过灯光打得略有些暗的会场,通向后台的门口,孟小荃的身影一闪而过。陆知非随即跟商四交换了一个眼神,“我去看看。”
此刻的孟小荃步履匆匆,她雷厉风行地安排着各项工作,眉头微蹙着,让跟在她身后的那一大帮子人都头皮发麻。
他们跟孟小荃共事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可这位老总心里在想什么,他们谁都摸不透。唯一一个能说得上话的季宵,偏偏还请假了。
是的,老板跟前的大红人,如影随形的季大助理,已经请了连续三天的假了。安排舞会的事情原本是季宵在忙的,但他请假之后,这活儿就由孟小荃亲自接手了。
身为老板,孟小荃当然可以把工作派给别人,而不必这么忙活。但季宵对他的离去没有作丝毫解释的行为让孟小荃感到一丝烦闷,她需要做点什么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然而无论她怎么忙,季宵去了哪里、去做什么,这两个问题还是盘绕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别看她现在西装革履精英气场四溢的样子,其实她现在就想坐下来抖腿。季宵那个混蛋到底死哪里去了?才不过三天,为什么好像过了三年?
停下来仔细想想,这几年她好像真的没有跟季宵分开过哪怕一天。即使是在山上,季宵的短信也不会断,甚至……后来证明他每次都在山脚下守着。
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一个消息都不来。
“孟总?孟总?”秘书略显担忧的声音把孟小荃拉回现实,她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走着走着停了下来。而其他人,都一脸奇怪加担忧地看着自己。
孟小荃一瞬间明白了什么,心里叹了口气,有些烦躁地让人都散了。恰在这时她看到了远远走来的陆知非,脸上才露出笑意来,“你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