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克,一个聪明、狡猾、唯利是图的犹太人——就和中国人勤劳、勇敢的标签一样。
出生于纽约的他,成长在一个传统的犹太人家庭。
父亲是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猪肉店老板,而他的母亲却是一名jing通六门语言,拥有两个学位的知识女xing。
这位母亲在二战期间担任了美国石油大亨之孙,时任美国副总统的纳尔逊·洛克菲勒的拉丁语翻译员。
法尔克作为这个奇怪家庭的第二个儿子,既没有老大所受到的关注,也没有老幺所受到的宠溺,因此他所能做的,便是做好每一件事以取得父母的认同。
对于法兰克而言,母亲对这个二儿子影响最深的一句话便是“永远都要瞄准那个第一,而不要安于第二。”
可惜的是,有些事情并不是你去努力奋斗,就可以得到想要的结果,比如他所热爱的棒球。
运动需要天赋,而犹太人往往没有运动的天赋,在他四年的高中生涯,和四年在雪城大学的学习中,始终没有入选过任何一个体育运动队。
但在大学中学习金融的他,最终还是和体育结缘,成为了一名经纪公司的球探兼经纪人。
经过不屑的努力和钻营,现在的他在篮球界已经是小有名气,在1976年和1981年,他分别为公司签下了当年的状元秀约翰·卢卡斯和马可·阿奎利。
当下,他最重要的工作在北卡莱罗纳,今年的ncaa冠军。在那里有两个天才在等待着他的包装和发掘。
可现在,他却被一个老朋友忽悠到了洛杉矶,说在这儿也许能找到几个篮球新人,说不定就是下一个ncaa明星,下一个nba巨星。
事业正处在开拓期的法尔克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更何况他也要卖朋友一个面子。
结果等他从北卡兴冲冲地赶到总决赛举办地洛杉矶的时候,却没想到在大西部论坛球馆附近的街头,只有这么一群完全不上档次的杂鱼。
没错,这就是一群杂鱼。
虽然他们的运球看上去变化多端挥洒自如,他们的投篮各个jing准无比,每个人都能跳两尺多高,每个人都看上去jing壮强悍。
但他们还是杂鱼。
作为一个球探,看重的不是一个球员现在场上的表现,而是他们未来的表现,也就是他们的潜力。
这群家伙在场上打得无比卖力,可以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一旦拿到球,就像抢到了宝贝不肯松手,不顾一切地要将它送到篮筐里。
没有人想去分享球,没有人去认真防守,没有人做好篮板、掩护,没有人表现出哪怕一丁点儿的球星气质。
他们只是一群适合在街球场上混迹的普通“街球高手”,而无法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球员,甚至去参加东海岸的贝克、洛克街球联赛都不够格。
就在法兰克失望不已,准备离开前往北卡莱罗纳,好好招呼那两个未来巨星的时候,一个吸引所有人目光的家伙出现了。
“我知道,他是‘黄油炸弹’。”
“黄油炸弹?”法兰克在心中嘀咕道,这个名字倒是和76人的中锋达瑞尔·道金斯的绰号“巧克力炸弹”有点像。
“又是一个除了扣篮什么都不会的家伙吗?”法兰克想道。
不过等到他看清楚这个“黄油炸弹”的脸,发现这个家伙是个黄种人时,又是大吃一惊。
“这个家伙是谁?一个黄种人,怎么会跑到英格尔伍德的球场来。”黑人胖大叔问道。
“昨天晚上他来过,说要在这里打球,结果斯莱特和他单挑,只打了两个球…但输的很惨。”一旁的人回答道。
“只打了两个球?那怎么会输的很惨?”黑人胖大叔感到很奇怪。
“呃…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打完后我们都觉得,斯莱特是输定了,没有必要再继续了。”
“斯莱特?那个家伙在这儿也是数一数二的球员了,他的投篮可是准的很。法尔克先生你看,就是场上那个穿着31号的家伙,你看看他的投篮!”黑人胖大叔依然在不遗余力的推销场上的这些杂鱼。
法尔克根本没心思听这个曾经一样是个杂鱼的胖子唠叨,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了这个黄油炸弹的身上。
作为一个和两个状元秀有过接触合作的球探,法尔克知道,普通的天才和普通球员的差距只需要一场球就能看出来。
普通的球员和那些庸才的差距需要几个回合才能分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