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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花魁盛事(第1页)

第一百八十七章花魁盛事

若是按照原定路线,本不用经过石安县,只是李玄都临时起意去了一趟剑秀山,再从剑秀山去往龙门府城,石安县便成了必经之地。

过了石安县,便是龙门府城,满打满算,就只剩下一旬左右的路程。

秋日里黄叶漫天,让人难免生出几分惆怅。起先小丫头还会抓紧时间向李玄都讨教一些修行上的疑惑,后来临近石安县的县城,就开始沉默寡言。小丫头年纪还小,不懂得掩饰情绪,自从太平客栈被李玄都相救之后,她便将李玄都视为最大的依靠,半父半兄长,如今分别在即,再加上沈霜眉和颜飞卿先后离去,又添几分离别之意,小丫头自是难掩失落不舍之情。

李玄都看在眼里,只是他也无话好说,只能顺其自然,让小丫头自己慢慢适应想开。

到了石安县,李玄都发现家家客栈都已经客满,别说住宿,就连一个落脚的地儿都没有。眼看着天色已经黑下来,几人还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总不能就这么露宿街头。

胡良将腰间的“大宗师”摘了下来,横放于肩膀上,然后双手又分别搭在刀柄和刀鞘上,慢慢悠悠地说道:“老李,知道人为什么这么多吗?”

李玄都摇了摇头。

胡良露出一分男人都懂的笑意,“因为马上就是竞选花魁的日子。”

所谓花魁,便是青楼女子中的魁首,就像江湖中人评选坐次,可不是你说你是天下第一那就是天下第一了,得让天下都认可才行。青楼女子也是如此,不是哪个楼子行院自己评比一番就行,那最多只能叫“头牌”,还不能称之为花魁,要许多家一等行院联合起来,将各家的“头牌”们都聚集到一起,从中选出一位才貌双全的女子,方能以“花魁”二字称之。

当然,娼门这行当不能与江湖相比,不可能将全天下的娼门女子都汇聚到一处,多是分地点,或是帝京,或是江南,或是中州,如今胡良所说的竞选花魁,便是指中州的花魁。

李玄都也不是刚入江湖的雏儿,且不说应酬不应酬,楼子行院也是去过,自然知道胡良所说的意思,问道:“我记得竞选花魁应是五六月份才对,最晚也应是中秋节前后,怎么拖到了现在?”

胡良说道:“好像是‘天乐桃源’那边出了点状况,听说是四月份的时候起了一场大火,烧死不少人,也毁了好些房子,直到现在才算修整完毕,一来二去,每年一度的评选花魁之事,也就拖到了现在。”

李玄都不是圣人,就算不曾沾染风尘女子,该有的好奇也是有的。当年他初到帝京城的时候,就与张白圭一道去过,还有张白月也女扮男装一起随行,来到那座帝京城最大的行院之后,可谓是谈笑皆贵胄,往来无布衣,就算有布衣,也是李玄都这等身怀异术之人。女子无论是何等身份,皆是盛装打扮,如一朵朵盛开到极致的娇艳花朵,那几日,整个行院张灯结彩,不知喝去多少美酒,不知吟出多少诗篇,也不知花去多少银钱,通宵达旦,狂欢的气氛到达顶峰。

在那几日,最不高兴的恐怕就是已经嫁为人妇的女子了。不仅要丢了自家的男人,还要破财,因为这还涉及到评选花魁之事。

具体如何评选花魁,其实也简单,花魁嘛,不管名气如何之大,毕竟还是在于九流之中,也是要赚钱的。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江湖人分出高低,打上一架就行,评选花魁却是不行,所谓各花入各眼,有人喜欢牡丹,有人偏爱秋菊,无法统一,才情也是如此,难分高下,所以评选花魁,便看各路恩客们的手段。你说春波楼的幽碧姑娘最好,那好,你能为幽碧姑娘投上多少太平钱?换成其他珍贵珠宝也行,自有专门请来的师傅估价,这又叫做“缠头”。

有诗云:“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到最后,哪位姑娘收到的“缠头”最多,那她便是本届“花魁”。输了的人也只能服输,毕竟是真金白银的较量,谁也别说谁在背后弄鬼。

当然,有些囊中羞涩的寒门士子,或是家中悍妻把持银钱之辈,又想参与如此盛事,又该怎么办呢?也简单,有才或是有名,两者有其一即可,有名之人,只要去与姑娘打个茶围即可,有文采的,若能写上一篇诗词赞誉姑娘,不但不用花钱,而且还能有润笔费用相赠。如此便是造势。当然,若是有钱、有才又有名,还有一副好皮囊的,别说花钱,恐怕是要被女子心甘情愿地自荐枕席。

归根究底,争夺花魁,看似女子与女子相争,其实也是男人相争,看各自背后的相好、金主、恩客,谁能更胜一筹,能让自己喜欢的女子露脸,自己的脸上也有光。

往年的时候,也不乏有金主们因为意气之争动了真火,行置气之举,开始以钱压人,几万两银子,甚至是十几万两银子,一夜之间便都送了出去,将自己支持的女子捧上花魁大位,也换得所有宾客的赞佩。

胡良是个爱热闹的,这种事情每每都少不了他,虽说他不能像一些权贵子弟那样一掷千金,但气氛到了,通常也会扔出些银钱,多的时候大概能有几百个太平钱,少的时候也有十几个,真金白银出去,换来姑娘们的一声“谢过胡爷”。

值得吗?

李玄都觉得不值,胡良却觉得心满意足。

这种事情,李玄都去了一次,开过眼界之后便不再参与,胡良常常关注,若有空闲便去参加。

关于“天乐桃源”,李玄都未曾去过,但却是久闻大名,由此地包揽中州的花魁评选,也在情理之中。

胡良将“大宗师”重回挂回腰间,压低了声音,“老李,既然遇上了这等好事,咱们不去凑个热闹?”

李玄都回头看了眼身旁满脸懵懂的小丫头,犹豫道:“还有淑宁,恐怕不好吧?”

胡良不以为然道:“有什么不好,当年张家妹子不是也去了?再者说了,这是评选花魁,不是逛窑子,都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什么的,尽是些风雅之事,有什么不好?”

李玄都还是有些犹豫。

胡良接着蛊惑道:“老李,这世人常说,养儿子要穷养,养女儿当富养。穷养的儿子知道来之不易,便不会败家。富养的女儿从小就见过世面,长大之后便不会被男人三言两语给骗了去。所以说啊,让淑宁去开开眼界也是好的,见识下这些所谓的文人才子究竟是些个什么东西,长大之后便不会被那些满肚子草包的书生给骗了去。”

如此一说,李玄都倒是有些动心。过去四年的时间中,他在闲暇时也曾读过一些野史笔记,其中有一个故事就是说闺阁小姐与书生私会之事,要说那书生出彩?也不尽然,若真正是人中龙凤,断不至于潦倒至此,可偏偏那女子自小就养在闺阁之中,除了父兄,便不曾接触过几个男子,平日里接触最多的就是身旁丫鬟,那书生先是勾搭上丫鬟,要了丫鬟的身子之后,又借丫鬟偷入闺阁,这才偷上了小姐。

也许在旁人看来,是一出才子佳人的戏码,可在李玄都看来,却是小姐懵懂无知和书生用心不良,若是此事闹大,那小姐便只有两个结果,要么嫁给书生,要么便是一死了之,无论怎么看,都是书生占了大便宜。

李玄都是真把小丫头当成了自家妹子,他可不希望以后小丫头行走江湖,也被人如此算计,打量着借此攀上玄女宗的高枝,或是来跟他攀上关系,所以让小丫头早见些人情世故,也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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