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晓晓没有异议,两人火点好,还没上菜,就抓起桌上的甜点大吃特吃起来。
填了点肚子,两个人才好过些,也有了力气聊天。
“下周话剧上映你真的不参加?”
文晓晓摇了摇头:“你知道的,我不参与任何公共活动!”
卓悦无奈了:“你这样也不怕读者失望?多少人想要和你面对面互动呢……”
“我这是保持神秘感!”文晓晓喝了口饮料,转移话题问,“你工作怎么样?”
“还行,带几个小孩子玩而已,很轻松!”
“谭盛通呢?”
卓悦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咬牙切齿地道:“杳无音讯!”
文晓晓叹了口气,安慰道:“没什么的,早点知道他寡人有疾,也好早点找到个更健康的!”
谭盛通就是卓悦口中的“先男友”。
卓悦大一的时候认识的谭盛通。
那时候谭盛通大三,在学校也算小有风头,各种活动的积极分子,后来在某次联谊会上认识了卓悦,一来二去就看对了眼。
卓悦当时年轻懵懂,被长相帅气的学长一忽悠,就乐颠颠儿地跟他跑了。
卓悦和谭盛通在一起很多年了,毕业没能让他们各奔东西,没想到突破了重重现实阻碍后,竟然因为一次过敏,就让他们多年的感情走到了头!
卓悦恨不能亲手剜了谭盛通的眼珠子,既然他的密集恐惧症那么严重,瞎了再也看不见就不药而愈了!
卓悦气得重重放下杯子,幸亏杯底比较厚,不然磕出那么大声响,玻璃杯铁定碎了。
卓悦冷笑道:“我一定日日夜夜祝福他,将来老婆满身疙瘩,恶心死他!”
文晓晓往嘴巴里丢进一颗花生米,漫不经心地说:“那你不如祝福他全身长满脓包,结了婚还能再离,自己一身痘,总不能扒皮!”
卓悦眼中凶光一闪,竖起大拇指,血腥地笑起来。
所幸这个时候比较晚了,店里客人不是很多,菜很快就端了上来。
卓悦和文晓晓顿时将其他念头抛之脑后,一手筷子一手勺子,呼噜噜狼吞虎咽起来。
徐硕今天被一个患者绊住了,要不是看在对方是熟人,出手又阔绰,早就不耐烦地把他打走了。
徐硕饿得前胸贴后背,懒得回家自己再做,从医院出来,轻车熟路地拐进常去的饭馆。
一进门就看到坐在窗边的卓悦,徐硕眼睛微亮,脚步一转往她走去。
“哎呀呀,这可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呐!”
徐硕往卓悦身边一坐,一咏三叹地道:“卓小姐,咱们可真是有缘!”
卓悦木着脸将嘴里的鸡骨头嚼得粉碎。
徐硕盯着她看,笑道:“别介啊,这顿我请,一起吃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