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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越石(第2页)

“果然是越石公么……”陆遥连连苦笑:“越石公,吾并非歹人,无意冒犯虎威。死罪,死罪!”

“你认得我么?”那白袍人绕着陆遥兜了一圈,饶有兴味地看着陆遥。他的声音柔和悦耳,极具魅力;又带着身居高位者惯有的那种矜持。

“认得,认得!”陆遥突然有些心慌,他急急地道:“吾少年时曾作洛阳之游,见过庆孙公、越石公!越石公风仪豪迈,超迈群伦。故而至今仍牢记在心。”

这位被陆遥称为“越石公”的,正是当朝名臣,广武侯刘琨。而“庆孙公”则是刘琨之兄、东海王的重要谋士刘舆。

刘琨字越石,中山魏昌人,乃前汉中山靖王之后,帝王苗裔,门第高贵。其人少年时就有俊朗之名,又以雄豪著称,曾与陆士衡公、陆士龙公并居“金谷二十四友”之列。而后朝廷诸王争权,天下大乱。刘琨弃笔从戎,辗转诸王阵营,最终成为东海王司马越麾下重臣大将。

而在陆遥所熟悉的那个时空里,刘琨是西晋末年黑暗时代中少见的民族英雄,更是一位了不起的爱国诗人。他据守晋阳孤城,抵御规模百倍于己的北疆诸胡长达十余年之久,期间横断匈奴与河北杂胡之间的联系,威力及于并、幽、兖、冀四周之地,屡次击败胡人,威名播于四海。虽然他复兴晋王朝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但是其慷慨雄豪的事迹,在历朝历代都被人传颂。

根据史书记载,刘琨于光熙元年九月受命担任并州刺史,带领一千余人的小部队启程北行,前往并州。

在途中,他亲身经历了行军的艰险,亲眼目睹了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百姓惨状,胸中忠愤之气澎湃,遂有千古流传的诗篇《扶风歌》。《扶风歌》的辞句并不jing致,只是信笔倾吐而已,但是其沉痛悲凉之气感人肺腑。这是陆遥前世最喜爱的诗歌之一,反复吟咏过无数遍,印象极其深刻。

诗歌开篇:“朝发广莫门,暮宿丹水山”两句,正讲述了刘琨北上并州的路线:他从洛阳的广莫门出发,从孟津渡过黄河,经野王、越太行关进入并州,随即沿着丹水一路向北,夜晚便露宿在丹水两岸的山地。

陆遥之所以在丹水一带盘桓不去,正是存了想见见这位大英雄的念头。却不曾想真正与刘琨相逢时,竟然如此狼狈。

稍作盘算,陆遥便推测出了整件事情的经过:想必是前ri胡人小股部队突袭长平,在城内大肆抢掠屠戮,何云与村民们不幸落入胡人手中。适才刘琨恰巧经此。他的部下尽数是以一当百的jing锐,轻易便将作乱的胡人杀得一干二净。

而当刘琨的部下正要将捆缚众俘虏的绳索割断时,自己突然冲进城内,却完全误会了。

虽然思绪连连,陆遥答话并不迟延:“越石公乃我朝柱石,威名远扬,我虽僻处边荒,也曾听得传诵。今ri得见,方知越石公神采一如往昔。”

“原来如此,你倒有心。”刘琨微微颔首,伸手摸了摸颌下漆黑光泽的须髯,颀长的手指上一枚碧玉扳指甚是醒目:“那你是何人?又为何会冲击本官的部伍?”

“我乃并州军余部,姓陆名遥字道明,只因战败流落此地。这位是同僚薛彤。”陆遥答的飞快,毫不犹豫:“那个受伤被缚的是属下军士何云,我误以为那位大人持刀是要伤他,情急之下,方才冒犯了越石公。”

他并不打算提及自己的江东陆氏出身,更没有打算特意与刘琨牵扯些洛阳故交的关系。陆士衡公昔年效命于成都王司马颖,与当朝执政的东海王正是誓不两立的死敌。而陆遥本人更是朝廷斧钺之下逃生的孤魂野鬼,若贸然袒露身份,说不定生出什么麻烦来。

“好吧!”刘琨挥挥手,侧近护卫们立刻就将陆遥和薛彤放开了。

“你武艺甚佳,是并州州郡兵的军官,又重袍泽之情。很好!”他注视着陆遥,高傲的眼神中似乎带着几分欣赏:“朝廷已授我并州刺史、护匈奴中郎将之职,镇抚并州九郡。刻下的急务便是剿灭匈奴叛乱,正乃尔等建功立业之时。陆遥,我允你与薛某等人帐下效力,即刻随我启程!”

他的话语随意,却含着让人无法拒绝的威严,仿佛他说出的便是理所当然,别人唯有俯首听从的份儿,绝不容丝毫犹豫。这一问一答的短暂时间里,也由不得陆遥犹豫。

陆遥不敢稍作怠慢,立即起身恭敬施礼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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