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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沧桑的老人(第1页)

长乐坡其实是个好地方,而且还是个不亚于镐水河畔的好地方。

长乐坡地靠灞水,水土也算是不错,但这里自从两汉时期就有人耕种,从土地的肥沃程度来说就不如姜云志庄子那边了。

要知道,镐水那边在西汉时期可是皇家的地盘,在那里修建的镐池曾经是西汉皇室夏日避暑的地方,只不过后来因为历史的原因荒废了罢了。

西汉皇宫都成了废墟了,更别说一个镐池了。

不过这也是从表面上来说的,因为如果真的算起来的话他们在这边赶不上随着姜云志去镐池那边。

大唐的赋税是不高,但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田地的问题。

在唐朝,尤其是初唐时期,土地是可以买卖的。

如果从正常的角度上来说,八十亩的口分田种植粮食,以此来满足自家的消耗和缴租的需求;二十亩的永业田则用来种植桑树等多年生的植物,用来满足调的需求。

这样一来只要没有大灾,百姓的一年可以过得很好,但土地能买卖就不一样了。

隋末乱世刚过去不久,不敢说全部,但最少也是得有超过七成甚至是更多的百姓把赖以生存的田地出售了。

口分田不能卖,但是永业田也可以啊!

不是百姓们没有长远的眼光,但身在乱世,能活着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谁还顾得了那么多?

所以,这就导致百姓们除了正常的租庸调之外还要缴纳高额的佃租。

毕竟,租种人家的土地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只不过这个代价有点儿大。

佃租的缴纳没有明确的数量,一般都是一年收成的几成,这个数字一般以四成打底,六成封顶。

当然了,说是这么说,收更多的也不是没有,毕竟什么时候都不缺周扒皮那种人的存在。

姜云志庄子周围的田地不属于他,但是属于长孙无忌,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那里建个庄子。

这样一来,佃租的问题就好说很多了。

“王老丈。”远远的姜云志就看到了在田地里忙活的老人,那人他认识。

“木犊……”王老丈抬头,在看清楚了姜云志之后刚想喊一声,但话到嘴边却停了下来。

姜云志发迹的消息早就已经在长乐坡传遍了,人们都说坭坑里跳出了个金蛋蛋,一个个都羡慕的不行。

以前的姜云志是没有名字的,这具身体在被收养的时候就没有,奶奶和周围的人一直都叫他木犊娃子,也从来没改过。

直到半年前姜云志打算出去搏一搏的时候才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奶奶。

但这就仅限于奶奶而已。

“怎么,王老丈不认识我了?”姜云志笑着跳下了马,走进了刚刚收了大豆的田地里。

“不是,你现在不是做官了嘛,不知道该怎么喊你了。”王老丈显得有些局促,说话的时候还在不断的搓着手。

“没事儿,以前怎么称呼现在就怎么称呼,我不在意这些的。”姜云志笑着摇了摇头,还顺手拿过了王老丈手里的镢头。

王老丈是他在长乐坡时的邻居,和那些街坊邻居不一样,王老丈是真正意义上的邻居,紧挨着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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