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我不记得你还有这条红裤子呀?我记得你最讨厌穿花花绿绿和大红的衣服,嫌土气。”
谭婆婆这时端着菜进来说道:“你懂什么?这可是小梅特地从沪城给小丽带来的,叫时装!”
“妈,”谭永刚笑道:“你什么时候也感时髦了,居然还知道什么叫时装?”
“这就叫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三门没学到。你也要加强学习,还商业局局长呢,眼光太陈旧,和孩子们之间的代沟会越来越深的!”
梅志超赶紧说道:“婆婆快别这么说,应该是我们年轻人得好好向你们这样的老革命学习才对。”
谭婆婆立即赞道:“看看小梅多懂事?小丽,还站着干什么,给你爸和小梅拿酒去。”
梅志超怕她拿茅台,赶紧说道:“拿四特酒可以,我喜欢四特。”
谭永刚笑道:“对味!我也喜欢四特,劲大。小丽,就拿四特!”
谭丽转身离开时,梅志超问道:“谭局长,你看谭丽姐的这条裤子怎么样?”
谭婆婆这时说道:“不是跟你说了吗,别姐呀姐的,叫谭丽或者小丽就行!”
谭永刚一怔,看了母亲一眼,这才意识到,母亲今天这么高兴,可不仅仅是因为梅志超给她治好了伤,而且希望谭丽能够与梅志超好上。
而且在医院的时候,母亲已经跟他说过这样的话。
他再看了梅志超一眼,虽然对梅志超的印象没得话说,但梅志超的年纪也太小了一点,比27岁的谭丽整整小了9岁,说不定连代沟都有了,两人怎么可能在一起?
对于谭婆婆的再次提醒,梅志超只是尴尬地笑了笑,没吭声。
谭永刚说道:“这裤子确实跟我过去看见的裤子有很大区别,不过总体上看,还是让人感觉到很精神,也很能吸引住人的注意力。”
这时谭丽拿着酒出来,梅志超起身接过酒瓶说道:“你再把另外几条裤子拿出来,给谭局长看看。”
为了避免尴尬,梅志超干脆不称呼谭丽了,免得谭婆婆又“不吝指正”。
谭丽进屋把几天裤子拿出来后,梅志超已经给谭永刚和自己满上了酒。
谭永刚分辨看过之后,说道:“这些小裤脚的裤子还行,这个裤子不好看,穿在身上晃荡来,晃荡去,跟二流子似的。”
他说的,是那条涤纶布的喇叭裤。
“瞎说!”谭婆婆插道:“我看这些裤子都不错,再加上咱们小丽人长的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梅志超介绍道:“谭局长,这两种裤子目前在沪城最流行,开始只是一个街道服装厂自产自销,没想到一下子火了。现在沪城商业局开始统购统销了。
我的意思是,你看我们海城商业局是不是可以从沪城进一点这种裤子来卖?”
谭永刚立即警惕起来,问道:“你的意思是不是,由你从沪城把这些裤子进过来,然后再让我们商业局下面的各个百货商场去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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