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怕自己酸。
今天他也想掉头,就别去芍林路自讨没趣了。
正这么想着时,红灯转绿灯,可以过了。
陈锋前面的男男女女正打算往前迈步,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发出闷牛般的轰鸣呼啸而过,擦过众人身边,惊险且刺激,惊起骂声一片,现场略显鸡飞狗跳,乱成一团。
烈焰般的尾灯在昏暗的街道上拖曳出四道扭曲光影,迅速远去。
刚才还聊得热火朝天的青年男女们,在骂过之后便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陈锋眼尖,在这辆车通过的瞬间瞧清楚了里面的场景。
坐在驾驶位的年轻男子左手抓着方向盘,右手正抓着一名女子脑袋昂起来。
陈锋没看清女子的容貌,但想来也不丑。
女子正做的事情,他也不难猜。
这该死的富二代。
好吧,还是酸了。
有些人出生就在幸福的终点,比不得。
肩膀被人撞了一下,让他略微失去平衡,往前迈了一步。
陈锋顺着人群往前走去,算了,今天已经酸过一次,不会轻易再酸了。
过马路,继续跑。
过了一条街,与韦斯顿那边的居住区只相隔几百米,但却已然是两个天地。
一边静谧冷清,一边灯红酒绿。
陈锋埋着脑袋,不管身边人来人往,只自顾自的跑着。
在跑步的同时,他心里也没闲着,而是一直在琢磨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
明明已经抄到两首歌,本该大展拳脚,回来都两周星期了,却依然迟迟打不开局面。
他就不明白了。
以前看的那么多小说里,主角一旦得到金手指,哪个不是分分钟起飞,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这么难呢?
难道是我对金手指的利用方式出错了?
我不该抄歌?
我该抄别的?
下次我还是换个思路,多看点人物传记,再去发掘点接下来几年稍微能崛起的文娱腕儿?
抱不上钟蕾这种千年前百的大腿,我退而求其次,多开发几个没那么生猛的总行吧?
“你干什么!放手!我报警了!”
不远处传来一声惊叫。
陈锋下意识顿住脚步。
停得太猛,以至于他险些踉跄着栽到地上。
陈锋扶住路灯杆,往旁边看去。
一名身背吉他的女子正奋力挣脱一个年轻男子的手。
这男子似乎想把她拉上停在路边的那台车。
嗯,又是一辆红色法拉利,也不知道是不是先前路过的那辆。
被挣脱后,那男子又想去抓她,但却被女子一巴掌扇在脸上。
啪的一声脆响,恰如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