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是人的天性,特别是热闹的地方,人总是要瞧上几眼。光是几眼,即明白了发生什么事。
前面,有一个二十五岁上下的女人,长得不算漂亮,倒也有三两分姿色,穿着缝补的麻衣,在大冷天的衣衫挺单薄。怀中抱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不肯放。
有一个中年的男子,长得挺肥的,个子矮小,夸张点像桶了。一瞧脸上的狠劲,对那女人又是打又是骂的,女人和孩子哭得凄凄惨惨的蛮可怜。
有意奇怪的是围观的人也不多,上前去劝架的更是少。
估计是这一幕经常上演,周围的人瞧腻了,不稀奇了。[
同情的人摇摇头也就离开了。
沈素儿在一旁瞧着,那男子拉扯着那女子,扯得更厉害。
男子骂:“臭婊子,爷送她去吃香喝辣的还想什么样?”
“不要!求求你,不要卖我们的女儿,她可是您的亲骨肉啊。”
“女儿本是赔钱的货,养她这么大了,给我换几个酒钱有何不可?回家爷让你再生几个,要多少有多少。”
“呜呜!……不给,怎么可以将孩子送到那种地方?”女子哭得死去活来的,怎么也不肯松手。那小女孩也大哭着,挺感人的一幕啊。
只是沈素儿瞧着,挺悲催的,居然没感觉。
同情心难道真给狗吃了吗?
中年男子一瞧女人不松手,即拳打脚踢的。
初雪有些立不住了。
沈素儿估计,再一分种初雪就会冲上去——
呃,不用一分钟。
那男子已经给初雪推开了,愤怒的盯着那人,“光天化日之下打人,你还有没有王法?”
“你是谁?谁要你管闲事的?”
“我是——我看不惯!”初雪有些底气不足,刚才一听对方就是一家子,他这么插进去就是外人了。外人怎么好管别人的家务事?
瞧着初雪的窘样,沈素儿想笑了。
不用想,他是第一回碰到这种不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