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感觉就好像是这条脊骨的主人正在遭受极刑的时候遭遇天灾,所有的一切都停留在了这个时刻。
“没想到,这是真的。”
余淮山想到了一个古老的传说喃喃自语,传闻中龙族会对叛徒处以极刑,他们会让一种叫做鬼齿龙蝰的鱼类啃食叛徒的尸体,等到他们快要死去再丢进岩浆之中。
经过这样的洗礼,那些龙族叛徒的尸骸早就成为了不可多得的炼金材料。
难怪副校长会说足够结实,有什么能比一条被自然锻打了上千年的龙脊更加结实?
余淮山光是靠近,就能感受到庞大的精神力在其中涌动,那是深入骨髓的痛苦。
这具尸骸只剩下了锁骨和一整根脊椎,刚好可以拿在手里,余淮山从一边拿出了盒子把它装了起来转身离开了地下室。
“这还真是原生态啊!”
芬格尔看着余淮山手里的箱子忍不住感慨,他甚至已经想好了新的标题。
《龙脊为刃,卡塞尔最强S级!》
余淮山开着执行部的车往芝加哥南区赶去,作为芝加哥贫富差距最大的地方,这里生长了不少黑帮。
一般来说,密党并不在乎这些家伙做了什么,但偶尔也会有特殊情况。
毕竟对这些人来说,只要有钱,什么都是值得做的。
而对于混血种来说,钱,偏偏又最不成问题。
所以这里的黑帮往往会因为利益铤而走险,执行部的专员对此并不头疼,甚至还有点喜闻乐见。
毕竟对手只是普通黑帮,对付起来也比混血种好对付多了。
“艺术品吗?”
余淮山看着手里的资料喃喃自语,眼睛微微发亮,此时的他已经乔装打扮成老年华裔的模样。
林佑德,一个独居在芝加哥的华侨,一周前回国。
除此之外,他还是个黑车司机,专门为黑帮开车的那种司机。
余淮山下了车脚步虚浮地拖着行李箱,像是个在街边卖艺的流浪者正在拖着乐器回家。
作为芝加哥城中最混乱的区域,南区每周都会诞生那么一两个犯罪团伙,他们大多岁数不大幻想着能够一夜暴富。
奎恩·肯尼作一个拉丁裔并不受待见,哪怕他现在已经组建起了自己的队伍也是一样。
今天聚在号角酒吧的人不少,这些都是芝加哥不入流的小团体,每次有大买卖的时候他们都会聚在一起,也算是抱团取暖了。
可今天的气氛有些不对劲,他在人群中看见了两个个浑身名牌logo的家伙脑仁自一阵疼痛,这是从比利佛山庄来的富家子弟。
如果说他混黑帮是因为生活,那么这些人就是为了体验生活,一般来说这些人是不会露出严肃的神情。
因为就算他们在外面干这些见不得光的勾当,也没家里给的零花钱多。
“嘿,王!我们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和这些家伙凑在一起?”
说话的黑人女孩皱着眉头,美甲长的能直接去演梅超风,而站在他身前的亚裔青年眯着双眼打量着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