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归亮,里面有没有人却是两说——在最顶层的露天广场上,宾客皆已落座,正交头接耳地议论起马上要正式举行的婚礼和感叹休谟家的大手笔。
一尘不染的红地毯从这头一直铺到那头,旁边洒满了馨香的玫瑰花瓣,台上则拉起天鹅绒的装饰缎子。而在正中的宣讲台上,似乎正摆放着一本书。
路婉婉:“那个难道……”
“对,”祝槐说,“是那本书。”
在桑德拉的黑箱安排下,他们的座位比原定的离现场要近得多,亲眼见到的她自然一眼认得出来。
他们几个也是单独一排,周围也没有其他人。
“所以爱德华其实没有打算真让这场婚礼成功进行,”威尔说,“或者说,他想把这变成血色婚礼。”
“煮啊,”罗曼合十,“你宽恕不了他,ramen。”
路婉婉:“……骗婚渣男。”
“所以第五天的目的地是恋人海。”
祝槐道:“到时候献祭完成,交易双赢,他就可以和自己真正想结婚的人举行仪式了。”
路婉婉忍不住吐槽:“那也得莎伦愿意吧?”
“不过,爱德华应该不怎么信任那些鱼人,”威尔说,“不然不会直到现在才把书拿出来——当然,咱们需要学习,已经通晓那种语言的家伙可能就不用了,估计这才是深潜者没有反对的原因吧。”
“嘘,”祝槐竖起食指,“要开始了。”
站在广场周围的都是荷枪实弹的保镖和安保人员,正常宾客可能只以为是休谟家谨慎又谨慎才如此防范,只有他们这些知道内情的才清楚原因。
被邀请来负责主持婚礼的神父已经带着满面微笑走上了宣讲台。
在他们所见过的所有混血种里,这位无疑是特征最明显的——他完全秃顶了,两只眼睛分得很开,嘴也咧得不小,脖子两边全是干瘪的褶皱。
虽然可能有人质疑怎么请来个这样长相的来主持仪式,但或许爱德华将对方塑造得也很德高望重,议论声还是寥寥。
乐队就绪,作为新郎的爱德华·琼斯也入了场,和几位伴郎交谈过后就站在台前,静静等待着新娘的到来。
他眉目间其实有些焦躁,不知是因为秘书的失踪还是看守二号货仓的排班表上少了两人,只是箭在弦上,一切仍要如计划一样进行,强摆也要摆出个幸福满面的笑容来。
伴随着第一声优美的弦乐曲调,桑德拉·休谟挽着父亲的胳膊缓缓步入现场。她身着一袭精心定制的露背婚纱,拖曳的长裙上缀着点点星光,手中的捧花同样衬得容颜格外美丽。
老爷子虽然能仍看出点笑模样,却要比先前在台上的风趣显得更不苟言笑了,他牵着女儿一步步向前走去,将自己长女的手交到了这个男人的手上。
他转身就头也不回地在前排座位上坐下,旁边的休谟夫人连忙拍了拍他胳膊。
台前只剩下神父和一对新人,奏乐渐渐弱下去,在座宾客不由沉下了呼吸,听到神父开了口。
“爱德华·琼斯。”
神父问:“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是的,”他定定地凝视着桑德拉,“我愿意。”
“桑德拉·休谟,”神父又转向她,“无论他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他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他永远在一起吗?”
桑德拉:“我——”
她没有回答,微微侧首,在对方有些讶异的注视下猛地抬手——
狠狠打在了猝不及防的爱德华的脸上。
“啪!”
声音经过麦克风放大,就更加地响亮。
这一耳光震惊了所有人。
满座哗然。
甚至有人下意识往路婉婉他们这边看了两眼。
路婉婉:“???”
桑德拉这一下的力道之重,爱德华直接被抽得一个趔趄,还不等他愕然抬头,他自己再耳熟不过的声音就响彻了整个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