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说的是对的。”约瑟夫叹了一口气,接着看向李易的眼神有些奇怪:“安德烈,我怎么觉得你像变了一个人,以前的你,可不会这样跟我说话。”
李易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轻声说道:“我是看到昨天那个家伙的样子,突然有些触动。”
李易再次发挥演技,将一个浑浑噩噩混着黑帮,突然某天醍醐灌顶的混混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李易接着说道:“我们得有些改变了,如果不改变,到了某个时候,维戈老大要离开的时候,你觉得维戈老大会放心将整个黑帮交给你吗?还有其他那些人,譬如说雷奥利欧,他们会怎么看?”
李易将“离开”这个词咬得很重。
很显然,约瑟夫明白了李易的意思。
他悚然一惊:“到时候,他们未必会放过我们!”
李易微笑着点了点头,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
戴着棒球帽的马克西姆有点摸不着头脑,而谢尔盖则注视着李易,若有所思。
沉默了片刻后,约瑟夫点了点头:“没错,我们得有些改变了……我要变成不管是谁,都不敢再朝我挥拳头!”
李易暗自点了点头,心想没有枉费自己的调教,这个家伙总算有点模样了。
保护这个家伙4天,并不意味着只有干掉约翰·威克一条路,最佳的机会一旦失去,这种方法就变得非常艰难了。
李易可不敢保证能够在对决中杀死约翰·威克。
而且,即便能够杀死他,也不代表这是最优选择。
那个家伙,可是这个系列电影的绝对主角。
当然,李易还可以选择别的方法,譬如说打晕约瑟夫,或者是削成人棍什么的,然后把他带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藏上四天。
可是这样一来,自己就会面对维戈和约翰·威克的双重夹击,哦不,还得加上警察。
除非自己想要把整座城市变成残酷而血腥的战场,否则就不要做这种选择。
两种方式都不可行,那么依照原电影剧情,让维戈和约翰·威克拼得你死我活,似乎是最佳选择。
前提是,自己得掌握一定的话语权,让约瑟夫这个傻不愣登的家伙能够听话,才好遂行自己的下一步计划。
目前看来,约瑟夫对自己已经建立了初步的信任。
这种信任,可不是一味听话和表忠心能够带来的。
……
……
他们又换了一辆车。
一辆雪佛兰Tahoe全尺寸SUV。
米国人都很喜欢这种在李易看来有些傻大黑粗的的大排量汽车。
约瑟夫换了一套衣服,黑色V领T恤,外面是一套丝质的高级西装,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他走下车,抹了抹自己的头发,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了一些。
维戈是一个很注重仪表的家伙,每天都是西装笔挺,一副成功人士的打扮。
所以每次见维戈的时候,约瑟夫就会收起那副混混一样的打扮,换乘比较正式的装束。
李易跟着约瑟夫走进了帝国大厦。
在现实世界,李易曾经登上过顶楼阳台的观景台,俯瞰整个纽约市。
谷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