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礼部判书忙拍马屁:“殿下爱学,颇有古圣君之风范。”
“哈哈哈!”秦王付之一笑,摇头道:“寡人有当今一成之德,就足以大治了。”
数日后,武庙建成,秦王再次观礼,献上香火。
随后数月,禅宗立庙庭于三岛山。
旋即,道家张家同样立道脉于三岛山。
纷纷扬扬之中,数十家佛、道之庙在秦国河内设立法脉,招收弟子门人。
甚至,包括白鹿洞书院在内的四大书院,也被迫建立分院,招收本地学生。
一时间,整个秦国文道大昌。
……
高棉,金边。
高不过两丈的土墙已经凹凸不平,残缺不全,连为一体的城墙,却已经坍塌了一角,可容马车而行。
城墙上,尸体横行,血迹斑斑,旗帜垂倒,可谓是一败涂地。
缺口处,残存的士兵们互相依靠,排成两列,脸上满是迷茫,空出了道路。
而在城外,一只五千人左右的大军,正排着队列,好整以暇。
士兵们身着细麻漂染的黑红色军袍,脖颈处系着红色三角巾,显得格外的耀眼。
巴勇将脑袋上的斗笠被提在手中,使得头顶上的太阳没有那么闷热,又借故扇了扇风,饮了一口腰间的盐水,干渴的嘴唇这才湿润了些:
“格老子的,怎地这般慢?老子都等饿了。”
一旁的汉子从怀中刚掏出野果,就被巴勇黑给抢了,不由低声骂道:“老巴子,你小子不厚道,怎学那鸟人?”
“老喜欢夺食。”
“哈哈哈!”巴勇不以为忤,反而从腰间又掏出一个小葫芦来,甩到了其手中。
后者忙不迭地喝了一口,想再下嘴,就被拿回去了。
“喝一口就得了。”巴勇低声道:“你那猫量,可不得倒了。”
“嘿,好酒。”汉子嘿嘿笑着,黢黑的脸上露出几分憧憬:“这捞甚子高棉国总算是破了,接下来兄弟们就享福咯……”
“什么酒肉,爵位田地,那是应有尽有。”
听得这话,巴勇双眸也忍不住颤抖起来。
他们这些京营老兵,之所以参加开拓藩国的大事,所为的不就是功名利禄吗?
在大明,京营人数众多,机会甚少,而且也不会对他们这群三四十岁,即将退伍的老兵青睐。
因此,出国而战就成了最佳选择。
昔日秦国之战,数千京营老少功勋无数,能活下来的军官基本上都封了爵位,普通士兵也是获得土地财产,成为富家翁。
甚至还能充实地方,担任官吏。
毕竟京营的随军学堂是一直在办的,通识千字是必须的,基本上每个当了两三年的士兵,都算是粗通文字。
正堂官做不的,佐贰官绰绰有余。
而在这异国他乡,还有什么比这些士兵们更好的官僚?
也是秦国这样的榜样力量,那些依旧心怀激荡的老兵们才敢报名南下,搏取富贵。
随着金边城的即将陷落,对于众人来说,已然是收获季节,富贵就在眼前,怎能不高兴?
作为主将的朱参同样高兴。
此时他身披红袍,清风吹动,铠甲明亮,一眼望去就是威风凛凛。
年近四十的他,此时却是胸怀激荡。
当年在西安府,十来人互约兄弟,同时被当今皇帝照顾,如今活下来的不过三四人罢了,没于军中。
他当时年幼,错过了开国功业,如今只能转向高棉,为卫王开国就藩尽力,算的上是最佳的路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