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盘上沾了点儿血,徐檀兮的手帕放在那上面,叠得方方正正的,帕子绣了字,光线太暗,很模糊,戎黎只能看出个大致,杳杳。
偏偏是白色,太干净了。
让人想弄脏。
“我下去抽根烟。”
他没动那块手帕,开了车门下去。
这条路是通往乡镇的,到了晚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很少,除了喧嚣的风声,便没有其他声音了。
戎黎喜欢用摩擦轮的打火机,点火的时候会发出刺激他神经的声音,能让他稍微不那么麻木。他站在两根路灯中间,两个光源在地上投了一双影子,他在中间,烫伤的手指夹着烟,他吸得很用力,尼古丁直接往肺里灌,进得多,出得少,是不要命的抽法。
第三支了,他手指又结了痂。
“先生。”
戎黎点烟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徐檀兮下车,走过去,把手伸向他,打开手心:“你要不要吃一颗糖?”
她掌心有一颗粉色包装的硬糖。
戎黎继续点火,蹭的一下,蓝色的火光映进他眼底,他咬着烟凑近火源,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来:“我不吃甜。”
徐檀兮把手收回去,压着裙摆放在身侧:“可不可以早一点回去?”
可不可以不要那样抽烟,像在玩命。
她没有立场去干涉他,她只是说:“我很冷,回祥云镇好不好?”
戎黎咬着烟看她。
她本来就生了一把温柔的好嗓子,这么拖着调问人好不好,挺像撒娇时候的戎关关。
刚刚那两根烟的时间里,他想了一个问题,他一夜盲,为什么要自己开车?这个问题他没有想通,被另一个问题打岔了,徐檀兮得多娇贵,风吹一吹、冻一冻,她手就青了,他居然还看得清,可那么大辆摩托车,他又只能看见个模糊的轮廓,双标得跟见了鬼一样。
戎黎把烟扔了,踩了一脚,捡起来丢进垃圾桶里:“我手受伤了,你来开车。”
他再开下去,可能就要死人了。
他先上了车,眼皮一抬就看见了方向盘上的那块手帕,又瞧了一眼自己手上的结痂,然后手一伸,把帕子捞了过来,胡乱在手上缠了一圈,接着闭上眼,养神。
他和程及不一样,程及从来不碰干净的东西,他相反,越干净的东西,越能让他滋生出想毁掉的破坏欲。
后面徐檀兮开车,程及这辆车被改装过,速度性能堪比跑车,方向盘到了她手里,移动速度慢得让人昏昏欲睡。
戎黎双目紧闭,始终皱着眉头。
这段路要是他来开,也就十多分钟,徐檀兮开了半个多小时。车刚停在巷子外面,狗就吠个不停。
戎黎睁开眼,下了车,没有先走,在等徐檀兮。